一、专业名称及代码:休闲体育(Leisure Sports),代码:040207T
二、批设时间:2013年教育部批准开设,2014年起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熟练掌握休闲体育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组织管理技巧,能在休闲体育及相关行业从事休闲体育指导与服务、休闲体育产品策划与设计、休闲体育经营与管理、体育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培养规格基本要求: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经过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旅游学等学科的系统教学和实践环节的综合训练,毕业时应具备以下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热爱体育事业,具有积极的创新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关于体育、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系统掌握休闲体育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练掌握大众健身、体育旅游、体育赛事等相关活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了解国内外休闲体育的发展动态和前沿状况;具有从事休闲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咨询指导、经营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掌握休闲体育产业经营管理效益与效率的分析评估方法;获得两个以上相关的社会工作资质证书。
4.掌握基本的英语阅读和听说能力;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文献检索方法进行专业理论学习和研究。
5.具有一定的军事基础知识,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人格与健康的心理和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6.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高雅的审美品位和良好的美学素养,具有一定的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五、主干课程:本专业主干课程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大学英语、休闲体育概论、休闲体育经营与管理、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旅游学、运动生理学、心理学、户外运动、拓展训练等。
六、学制及学期安排:本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学年,每学年分上、下两个学期,共8个学期。全程教学总计165周:每学期按20周规划课程教学(含考试)周数(第8学期19周),计159周;根据专业教学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两个学期之间设小学期,安排课程学习、专业实训、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共约6周。
七、毕业与授予学位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必须完成175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57学分,通识选修课18学分,专业基础课18学分,专业必修课29学分,专业选修课28学分,实践与实验课程25学分。普通话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二级乙等。学生毕业体质测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特殊情况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免予测试。学生毕业时,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方准毕业。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八、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体育机构、休闲体育及相关行业从事休闲体育指导与服务、休闲体育产品策划与设计、休闲体育经营与管理、体育旅游项目开发与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