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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成就高技能人才强省

  2010年11月28日17:34  技校网友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近年来,浙江省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强化政策引导,健全激励机制,规范人才评价、拓宽培训渠道,高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目前,全省已形成一支110万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其中,高级工99万人,高级技师、技师11万人。

浙江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4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高技能人才企业评价和直接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评价等机制。

建立健全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坚持“使用和培养相结合、考核和选拔相结合、业绩和待遇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技术工人成才激励机制。探索在企业关键职业(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建立“首席工人”、“首席技师”、“职业技能带头人”等制度,并给予相应的待遇。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对聘任的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建立相应的技术等级津贴。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指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工作,并向生产、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倾斜。

针对企业生产实际,院校教育培训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根据全省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数控车工、模具制造工等60多个从业人员多、技术要求高、企业需求量大的职业(工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考评工作,建立了标准题库齐全配套、组织实施规范有序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机制。加强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开发与后备高技能人才评价要求相适应的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培养目标和办学要求。积极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实际操作中拥有绝技绝活的员工,采用了直接评审的方式评定技师资格,直接评出一批技师,并在集团内部公示,得到广大职工好评。

充分发挥行业和企业在职培训技术工人的作用。会同医药、水利、电力、邮电、交通、建材、建筑、新闻出版、农业、渔业等行业部门加强对技术工人培训,推动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需要,以机电类高级技工培训项目为先导,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目前已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舟山等8个城市设立了40个机电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具备培训条件的大型企业重视抓好自身职工队伍建设,杭钢、巨化等大型企业集团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全国规模企业通过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开展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利用这些大型企业的自身优势,发挥企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并在全省企业组织实施“企业百万职工双证制教育培训工程”,着力提高企业职工素质。

通过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培养高级技工和技师是该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如宁波市积极发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带动作用和示范作用,指导宁波技师学院等院校大力探索院校培养“双高型”技能人才的办学路子和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培养高级工为先导,中级工为主体,中、高技能人才培养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各技校在抓好学制教育培训的同时,坚持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截至目前,分布在全省各市和重点行业,办学水平高、办学条件好的技师学院达12所,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可达5万人。目前,全省杭州、绍兴两个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落成,并投入使用。同时,社会力量办学也已日渐成熟,目前,全省近千家培训机构加入了职业培训的队伍,为下岗工人、农村劳动力进行再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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