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陈际红律师受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称“中心”)的委托,就近期发生的假冒中心名义发布委托函和其它不法行为,发表本律师声明。
有群众向中心反映,收到以中心名义发出的委托函,该函所用红头稿纸及印章字样均为“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该函声称:委托×××在×地区未设立招生办之前开展规定教程内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前的培训推广及工作,享有同等条件下在×地区设立招生办的优先权,并受本中心指定办事处主任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在此,律师郑重声明如下:
(一) 中心从未向任何地区、单位、个人发布过设立招生办或委托招生的委托函,也从未指定过任何办事处主任,有关委托函纯系伪造;
(二) 上述假冒中心名义发布虚假文件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扰乱了国家职业技能培训的秩序,侵犯了中心的合法权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中心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依法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 律师在此提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遇有类似事件,请及时与中心取得联系。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 系 人:郭 奎
联系电话:(010)84661234
传 真:(010)84661120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
陈际红 律师
2010年5月11日
原标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律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