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育才职业学校于 1985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二十七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成才”为根本,以“为幼教事业输送人才”为己任,博得社会好评。我校先后被长春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市民满意民办学校”、“长春市民满意职业学校”、“吉林人民口碑金奖单位”。“第二届吉林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2005年通过省教育厅评估,被确定为“评估认可学校”。2007年我校“幼师英语”专业被长春市教育局命名为“示范专业”。
学校聘请经验丰富的大专院校知名度高的教师任教,办学思想端正,课程足,管理严。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技能培训和提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扩大就业面。
在长春市教育局组织的“长春市职业学校幼教专业‘状元杯’技能竞赛”中,我校连续多年取得优异成绩。多次获得团体第一,多人、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及其它优胜奖。展示出高超的专业技能和扎实的基本功。
本校具有五层结构的教学楼,设施好,设备齐全。钢琴 35台,每个教室有两台钢琴,舞蹈室2个,微机室1个,电子琴室1个,语音室1个;另备有手风琴。键盘课保证人手一台琴。学校教室明亮宽敞,采暖设备好,并设有宿舍和食堂。
招生对象:招收全省各地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或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同等学历者,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学生可以独立成班或插班学习。报名者经面视合格即可录取。
我校开设幼师英语专业,全日制授课,学制三年。经市教育局统考合格者,发市教育局验印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幼师专业技能等级证、保育员中级国家资格证和普通话国家资格证、计算机中级国家资格证,国家承认学历,就业后可享受职业中专待遇。我校分别与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学院联办“学前教育”大专、与长春师范学院联办“音乐教育”大专,全日制上课,学制二年半。经考试合格毕业发给相应院校大专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政策待遇:
凡到我校学习的农村户口、乡镇户口、城市特困家庭、低保户的学生均享受国务院 1500元/年助学补贴。
我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生专业技能强、综合素质高,就业面广,可去向幼儿园、幼教机构、电台、电视台、文艺团体等。历年来我校毕业生全部就业,去向好,供不应求。二十多年来,我校培养了一千五百多名毕业生,遍布全市大、中、小幼儿园,有的任中、小学音乐、美术、舞蹈教师,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成了幼儿园领导和骨干教师,有的同学升入了上级学校,还有的同学在民航长春龙嘉机场工作,学校与新加坡 “北京语言学校”合作,负责向新加坡推荐优秀毕业生,赴新加坡从事幼教工作。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 。
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户口和身份证、交 20元报名费,3张1.5寸照片。
报名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1345号
联系电话: 0431-84697522 84650263联系人:周老师
E_mail: shaohong_zhou@***
网址: www.***
原标题:长春市育才职业学校幼师专业2011年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