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为认真落实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提出的“严抓细管、健康有序发展”工作主线,切实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对考评环节的管理,提高鉴定质量,省鉴定中心近期将对日常鉴定考评人员进行一次摸底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评人员登记指经过省鉴定中心正规培训、经过考核,取得考评人员证书,且在三年任职期内的考评人员。
二、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以下简称所、站)将符合登记条件的考评人员登记造册。内容包括考评人员所属所(站)、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评工种、考评员证书号码、有效日期(详见附表)。
三、省直属所(站)于2009年12月15日前直接向省鉴定中心报送;各市属所(站)向其所属主管市鉴定中心报送,各市鉴定中心核实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鉴定中心。
四、完善考务管理系统数据、各鉴定所(站)在报送登记表的同时,将考评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凡未参加此次登记的考评人员,将不再派遣参加考评工作。
五、省鉴定中心对上报考评人员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省职业资格工作网予以公布。并对考务管理系统中现有考评人员数据予以核实和更正。从2010年1月份起,考评人员信息数据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录入。
六、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定要提高对考评人员登记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考评人员登记核实工作。考评人员登记工作结束后,凡考评员数量达不到每工种3人标准要求的,省、市鉴定中心不再接收其鉴定报名和其他鉴定数据、资料。
联系电话:029-82233502/82233503
传真:029-82233538
联系人:任虎奎、张洪溟
E-mil:zhm_911@***
附件: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原标题:陕西关于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登记的通知(陕职鉴发[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