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码 简称 | 专业 名称 | 招生 区域 | 学制 | 招生要求 | 招生 人数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统一招生专业
| 41632 逸夫 服装 | 服装设计 与工艺 | 静安区、可跨区全市招生
| 3 | 四肢无残疾 | 20 | 2400 |
41631 逸夫 烹饪 | 烹饪 (限招男生) | 3 | 裸视力4.5以上,无色盲,男生身高1.65米以上,HAA呈阴性 | 20 | 该专业学费享受国家助学全免 |
注:本校不提供住宿
二、招生对象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证明父母户口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有效证明);
3、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4、出具本市初中学校加盖公章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5、考生自愿报考逸夫职业技术学校的申请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手续
1、咨询、报名日期、地点
即日起即可接受咨询
报名时间:4月11、12日 上午9:00—下午3:30
4月18、19日 上午9:00—下午3:30
地点:巨鹿路700号(逸夫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校区)
2、报名手续: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携带上述相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两张,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填写《2009年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报名表》。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确认后,向考生颁发准考证。考生收到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录取办法
1、逸夫学校负责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并借用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部分学科试卷,组织安排考试工作,试卷统一网上评卷。
2、考试科目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三门考试科目,总分为450分。考试组织工作参照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要求进行。
3、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科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自主录取。我校将录取的考生名单,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kao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颁发录取通知书。
六、就读地址、咨询电话、学校网站
专业 | 就读地址 | 咨询电话 | 联系人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巨鹿路700号 | 62473445*1512 、2147 | 张老师 |
烹饪专业 | 万航渡路435号 | 62493766 | 陈老师 |
学校网站: http://www.***
原标题: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2009年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