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专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旗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报名培训机构: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10〕4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鉴定的职业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
2010年,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2级)、网络编辑员(2级)、营销师(2、1级)、职业指导人员等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需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的机构,须先向通辽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要求,2010年,暂停物业管理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3个职业和网络编辑员(4、3级)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上述职业(等级)的补考等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自治区统一鉴定的职业
继续组织开展公共营养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营养配餐员、室内装饰设计员、秘书(3-5级)、营销师(3-5级)、公关员、智能楼宇管理师、速录师、房地产策划师、社会工作者、鉴定估价师、商务策划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房地产经纪人、健康管理师、采购师、会展策划师、客户服务管理师、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网络课件设计师、动画绘制员、陈列展览设计员、印前制作员、宠物健康护理员、礼仪主持人、形象设计师、芳香保健师、包装设计师、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皮具设计师、环境治理员、房产测量员、养老护理员、景观设计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数控程序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数字视频合成师等42个职业的自治区统一鉴定。
二、统一鉴定的时间
(一)2010年将继续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制度(简称“统考日”),并将于统考日集中组织统考活动。“统考日”具体日期是5月22、23日,7月17、18日,9月18、19日,11月20、21日(各职业具体鉴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2)。
三、统一鉴定的申报及管理
(一)考生于每次考试前50天向所在盟市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培训机构(报名培训机构信息详见附件3)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交4张白色背景32mm×40mm彩色近照,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填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二)报名培训机构对考生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于报名月月底将符合条件的考生资料上报市鉴定中心。
四、统一鉴定的方式
(一)各职业二级以下级别(不含二级)鉴定均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两种形式。其中理论知识为客观题,采用题卡作答;专业能力根据各职业活动特点,普遍采用技能操作、仿真模拟、情景模拟、工作实务等方式强化实践操作技能考核,突出技能考核特色。二级及以上级别鉴定均增加综合评审。
(二)2010年,秘书、公关员、营销师(3-5级)将全部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
五、加强统一鉴定报名、培训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
各报名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二0一0年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紧急通知》(通劳社职技〔2010〕17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统一鉴定报名及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与学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及相关培训课程安排,要加强考前培训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提高鉴定的社会影响力。
六、培训、鉴定教材统一使用
各报名培训机构要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我中心《关于在职业报名、培训、鉴定中必须统一由劳动行政部门征订教材通知》、《关于二0一0年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紧急通知》(通劳社职技〔2010〕17号)的要求执行。今后培训、鉴定教材的使用必须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征订,各培训机构不按规定擅自订购教材或不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教材的,我中心一概不承认其培训,将不受理报名、鉴定工作。
为做好统一鉴定工作,市鉴定指导中心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8852999。
附件:
1、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鉴定时间安排 (略)
2、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自治区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略)
3、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培训机构一览表 (略)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
原标题:内蒙古通辽关于通辽地区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