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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1年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有四方面变化

  2011年03月20日11:04  技校网友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本报海口3月7日讯(记者周元)每年中考政策的变化牵动着广大家长和师生的心。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2011年海南省中招工作会议获悉,与去年相比,今年中招的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录取批次等方面均没有变化,但在体育考试、理化试验操作、指标到校比例、民办高中招生等四个方面有所调整。           

据介绍,今年中考体育考试的分值由原来的3分,提高到5分。同时规定“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录取的正取生,体育成绩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即4分以上。去年只是“省一级学校”有此要求,今年扩大到市县重点高中学校。不但是分值提高了,而且还作为省、市县重点高中学校录取的一个门槛,体育考试在招生录取中的份量明显加重。         

理化实验操作以前一直作为中考考查科目,列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在今天的会议上,省教育厅提前预告争取到2013年将理化实验操作列入全省统一考试科目,并请各市县和学校加强实验教学条件建设,提前做好准备。

在录取方面,今年进一步提高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的比例。其中,市县所属的“省一级学校”的“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公费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0%,其余学校原则上不得低于25%。而2010年仅是要求“分配比例要在2009年20%的基础上有所扩大,具体比例由各市县(单位)确定”,今年则明确做了规定,且比例进一步提高。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是国务院公布的“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多种途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地区,通过提高“指标到校”比例,有利于促进生源均衡分布,化解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此外,虽然海南省民办高中学校今年继续实行自主招生,不列入批次,但今年全省鼓励优质民办高中学校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统一招收“公费生”(不少于50人,一个班以上),经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省教育厅批准,可以酌情列入第二批次招生。

据介绍,这主要是考虑到实际上每年许多优质民办高中学校都有私下招收“公费生”的行为,而这些学生往往又已经被公办学校录取,退档又不符合招生规定,有必要将此招生行为由“暗招”转为“明招”。既方便民办高中学校,又规范了招生秩序。

会上,海南省教育厅还强调,在招生过程中,各地、各学校不得无序扩大招生,超出了学籍控制数或违反“三限”政策的,不予认可学籍。今后,省教育厅将联合省纪检纠风等部门,不定期派人到校清点学生人数,如有违规变相多招“择校生”的,将视情节做出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屡犯不改、社会影响恶劣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或摘除“省一级学校”牌子等处理,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招生批次、收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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