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适应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需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劳动者的任职资格,促进劳动者的合理流动,黑龙江省日前制定出台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办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详细规范了适用范围、证书填写、编号含义、核发、验印签章以及管理权限。 《办法》明确,证书不跨市地核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建立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