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工作使学生会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二条. 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是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在党委领导下的参与学校管理、代表学生利益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
(一)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全校同学服务为宗旨。
(二) 学生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以育人为中心,围绕学校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面开展学生会工作,为教育改革服务。
(三)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党、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四) 充当好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实事求是地向校长和党委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切实为广大同学服务。
(五) 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我校的职业教育为导向,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六) 维护校规校纪,倡导和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七) 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的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八) 加强同兄弟院校、军民共建单位及周围社区的联系和友谊。
第二章 委员
第四条. 学生会实行委员制。
第五条. 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品德好。
(二) 乐于担任社会工作,并且在某一方面有自己的特长和爱好。
(三) 团结同学,心胸宽广。
(四) 工作大胆,有主见,能够以身作则,表现好。
(五)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为人处事正派,有魄力,同学反映好。
(六) 是非观念明确,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七) 对学生会工作有热情,敢于开拓,奋发进取,认真负责。
(八) 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好。
(九)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第六条. 委员的基本权利:
(一) 有权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 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 有权参与学生会的一切活动。
(四)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委员的基本义务:
(一) 积极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 遵守学生会的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学生科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令、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依照国家法令、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学生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高权利机关。
第十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一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 审议和讨论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总结。
(二) 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 修改学生会章程。
(四) 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生会委员必须经过个人申请或班委会推荐,加入学生会之后要经过1—2个月的考察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委员。
第十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职权:
(一)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领导的要求,在团委、学生科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部署学生会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独立活动。
(二) 学生会部长和委员的调整和任免。
(三) 有权开支学校拨给的活动经费。
(四) 协助团委、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委干部的工作情况。
(五) 协助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板报、作业、班会及第二课堂等完成情况。
(六) 向班主任、学生科提出班委干部的考核、任免等建议。
(七) 向学生科提出各班奖学金的拟发建议。
(八) 向学生科提出班干部奖惩意见。
(九) 向团委、学生科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学生提出给予表彰奖励的建议。
(十) 向党委和校长提出教育管理和教育改革的有关建议。
第十四条. 学生会机构:
(一)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二) 设立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二名,下设五个部:学习、文艺、体育、生活、宣传。
(三) 各部设部长一名,必要是可设副部长一名,设干事若干名。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主席职责:
(一) 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党委和行政领导的决议和指示,贯彻学生会的决议,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任务,协调学校有关部门与学生会各部的工作。
(二) 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学生思想,学生的学习、纪律、卫生、体育、第二课堂、治安保卫等工作。
(三) 定期主持召开部长和委员会议,研究学生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各部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学生要求。
(四) 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五) 有权任免学生会干部。
(六) 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
(七) 主席助理负责协助主席工作。
第十六条. 部长职责:
(一) 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
(二) 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 定期召开本部委员会议,商讨本部工作。
(四) 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或主管教师汇报本部工作。
第十七条. 各部职责:
(一) 学习部:
1. 帮助同学树立为现代化努力学习的思想,鼓励他们走又红又专的道路。
2. 了解同学在学习中的问题,配合教务科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反映同学在学习方面的要求,对教师教学提出改进建议。
3. 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技术比赛、游艺问答等活动。
4. 促进教与学,提高同学们的职业技能水平。
5. 积极到阅览室、图书室服务。
6. 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二) 宣传部:
1. 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
2. 组织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
3. 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共青团、学生科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宣传活动。
4. 组织各班办好黑板报,并进行评比。
5. 协助党委、团委、学生科抓好宣传工作。
6. 做好校级板报的宣传工作。
7. 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三) 文艺部:
1. 组织各班开展健康有益的、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娱活动。
2.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文娱活动。
3. 全力配合老师组织好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工作。
4. 积极配合团委、学生科开展其他活动。
5. 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四) 体育部:
1. 积极倡导全校同学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2. 组织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3. 积极配合体育老师的各项工作。
4. 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五) 生活部:
1. 负责全校班级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2. 搞好学生的生活、卫生工作。
3. 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
4. 积极为学校食堂服务,为全校同学服务。
5. 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上的问题。
6. 组织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7. 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第五章 学校对学生会的关心和支持
第十八条. 学校领导以及各科室部门应对学生会工作加以支持和指导,应尊重学生会的工作职权。
第十九条. 给学生会独立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学生会开展活动时间、活动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应提供必要条件和保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系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
原标题: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