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保局相关部门昨天(1日)发布通知,自2010起,13个职业等级不再组织新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2个职业等级实行明年一年鉴定过渡期,之后不再组织新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但这些职业等级的鉴定补考仍将进行,补考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这13个职业等级为:企业信息管理师(IMT-EIRM)(中级/四级);快速成形技术(单项能力);美容师(技师/二级);美发师(技师/二级);热处理工(初级/五级);热处理工(中级/四级);热处理工(高级/三级);照相器材维修工(初级/五级);照相器材维修工(中级/四级);服装CAD(单项能力);计算机程序设计员(VB)(中级/四级);计算机乐谱制作师(高级/三级);计算机乐谱制作师(技师/二级)。
考虑到部分培训机构已经在组织助理古玩鉴定员(初级/五级)、古玩鉴定员(中级/四级)职业培训,因此相关部门决定对这两个职业等级实行明年一年鉴定过渡期,即明年这两个职业等级仍可新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之后不再组织新申报鉴定。助理古玩鉴定员和古玩鉴定员鉴定申报的时间都为明年1月、4月、8月和11月。
市人保局有关人士表示,不组织新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意味着今后培训机构组织这些职业等级的培训只能自行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只发学校结业证书。
原标题:2010起,上海13个职业等级不再组织新申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