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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护士资格证报名条件

  2009年12月12日11:28  技校网友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2010年护士资格证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09年12月31日。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此外,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这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2010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仅当年有效,因为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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