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药剂专业: 40人 4000元/学年/人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 40人 4000元/学年/人
1、全员资助政策:第一 至第三学年每生每学年资助1000元
2、帮困助学政策:每生每学年补助学费4000元,补助书薄费400至600元
二、招生地区:面向全市招生
三、报名条件:
1、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注:民办初级中学必须得到区、县招办的认可)
2、考生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有效证件或证明: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民身份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证明父母户口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有效证明);
(3)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
(4)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5)出具本市初中学校加盖公章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6)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3、药学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限制报名。
四、考生报名时间、地点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即日起每周一至五8:30——15:30携带上述相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二张,到上海市医药学校报名。
报名地点:学校招生荐业部办公室(图书馆四楼)。
五、填报招生志愿
按照联合工作小组公布的《招生简章》,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考生所在区县的招生学校,第二志愿可以填报跨区县的招生学校。凡愿意调剂招生学校的考生,按《招生简章》有关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六、招生考试
招生学校负责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并借用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部分学科试卷,组织安排考试工作,试卷统一网上评卷。考试科目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三门考试科目,总分为450分。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学校录取依据之一。考试组织工作参照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要求进行。
七、学籍管理及相关政策
1、凡按教学计划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发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中专毕业证书。
2、凡被录取且取得学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均享有上海籍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同等待遇。
3、被录取的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户口按规定一律不迁入学校。学生毕业时,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校址: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00号
邮编:200135
联系电话:(021)58855119 58856080*215 陆老师 朱老师
网址:http://www.***/
交通:
1)公交:783、773、935、736、85、81、170、791、790、630、
589、961、584路、隧道六线、广野线、沪祝线至桃林路站下。
2)地铁:二、四号线至世纪大道转乘六号线至源深路或民生路站下。
原标题:2009年上海市医药学校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