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合格,<<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不合格考生,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为2009年12月19日。 二、省直考生补考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7日、18日,地点:水果湖北环路44号湖北省会计考办;其他考区考生在报考点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补考。 三、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于2010年1月8日后,到各考试管理机构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直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