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院校:
自我校与贵校联合开展“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工作以来,双方密切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各负其责进行了合作项目的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为做好2017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3号)文件精神,进行2017年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宣传时,应面向考生进行准确的政策宣讲解读,不得进行夸大不实的招生宣传,涉及学生“转段”事宜,应明确以下事项:
1.“3+2”贯通培养学生在完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全省专升本公共课科目考试及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且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达到合格标准。
2.“3+4”贯通培养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须参加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及我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且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达到合格标准。
3.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由省教育厅统一设定 。
4.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由我校确定,严格按照临沂大学本科生标准进行选拔。
5.贵校在发布涉及与我校合作的“3+2”或“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招生简章前应经我校审核。
以上事项特此函告。
临沂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与临沂大学合作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招生工作的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