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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的通知 研字[2015] 7号

  2015年03月10日11:55  山东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现就制定《201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可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必须是已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专业,且招生专业当年度必须同时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这一要求,参照国家学科专业目录调整和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2015年可在以下学科专业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附件2)。

研究生院草拟了《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条件,在充分征求学位点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调整、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3月16日前以文本和电子邮件形式将本学院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报研究生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为了解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与全日制研究生同堂教学带来的问题,根据往年在职研究生培养经验,有条件的学院可在部分学科专业招收利用节假日集中讲授研究生课程的学位班。同时,各学院要注意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掘、利用各种渠道,积极扩大本学院招生规模。

联系人:于霞   孙峰;      联系电话:86180862;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附件2:《2015年具有同等学力招生资格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汇总表》

附件3:《2015年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制定《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章》的通知 研字[2015] 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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