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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2014年11月19日15:17  苏州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研字【2014】102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现将2014年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设置

1.“高水平新课程”建设项目。2014年度,计划支持15门高水平新课程建设,每门3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立项后拨款2万元,一年后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后拨尾款1万元。

2.“全英文人才培养”项目。本项目旨在配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战略。2014年度计划选拔5个学科,每个学科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立项后拨款4万元,一年后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后拨尾款1万元。项目验收成果:项目验收成果为提交学科全英文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方案、实施本学科全英文教学、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接受工作。

3.“研究生工作站评优”项目。本项目旨在深化研究生工作站内涵建设,逐步完善研究生工作站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建设研究生工作站的基础上,特设立评优奖励专项资金,用于组织评选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稳定推进“以奖代拨”制度的实施。同时,遴选的优秀研究生工作站,作为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的典型案例予以示范和推广本项目拟评选15个优秀研究生工作站,评优奖励经费为2万元/个,奖励经费直接拨款至研究生工作站建设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对象与条件

2014年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与条件详见《苏州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办法》(见附件1-1,2,3)

三、申报办法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在认真选拔基础上,推荐上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按项目申报办法、材料格式和报送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见附件1-1,2,3和附件2),并请于11月28日前将附件1、附件2要求的书面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附件2电子版请发邮箱)。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四、评审立项

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项目评审。项目通过相关专家分类评审产生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定批准并公布,下达项目资助经费。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112257 邮箱地址:t_xuxiaoming@***.cn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http://yjs.***.cn/uploads/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附件.zip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4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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