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1.我院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比例按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0%确定。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共资助两年。
三、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学生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班级统一收集上交学生科。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农村户籍家庭户口本“户籍性质栏”复印件,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出具低保证或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粘贴在《申请表》后面。
3.学院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院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5.学院按实际受助学生名单,填报《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广东省技工院校学生资助情况表》,以上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留校存档,一份上报附电子版报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
6.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年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