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 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为明确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选拔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从具有推免资格高校中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
第三条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直博生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20%,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多招收1 名“直博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学科年度招生总指标。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四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立志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五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六条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详见第九条第(六)项)。
第七条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第三章选拔、录取程序
第九条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海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
(二)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三)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四)两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原件(推荐书模板由研究生院提供);
(五)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 字,见申请表);
(六)须至少提供以下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425 分以上;
2. 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 分以上(老TOEFL 达到550 分);
3.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 分以上;
4. PETS5 级合格证;
5. GRE 成绩1200 分以上(新标准310 分)。
(七)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签名,并加盖相应部门印章);
(八)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九)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十)《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部门)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第十条各招生学院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生导师对申请人的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并向招生学院提交对申请人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的详细评价及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招生导师初审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材料汇总后以适当方式公示3 天,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十一条成立一级学科招收直博生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主要为综合面试。
第十二条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测试申请人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点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第十三条一级学科招收直博生复试考核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10 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期
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第十四条取得“直博生”资格的申请人应根据当年《广东海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规定的申请程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招收直博生专业的志愿。此外拟录取者还应按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时间履行博士生网上报名手续。
第十五条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各学科只招收以方式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学制为5 年。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章其他说明
第十七条招生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生源状况等因素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含报考条件、拟用招生指标、审查程序、考核方式等),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实行。
第十八条“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参评国家奖学金等参照上级文件和当年博士生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当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相关文件不一致时,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原标题:广东海洋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