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大连财经学院法学院成立于2011年6月,其前身为法律系。法学院下设法学与编导两个专业,注重推进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导向的学科教育,致力于培养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法学院拥有一批高学历、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有一位博士后在站;同时法学院还聘请实务界的专业人士担任实践课教师,培养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近几年来,法学院教师在《现代教育管理》、《天津行政学院学报》、《商业研究》、《中国劳动》、《理论界》、《牡丹江大学学报》等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公开出版《国际贸易法》、《经济法概论》等教材,并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工作。
法学专业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掌握科学的法律思维方法,掌握律师实务、财经基础知识等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维护正义的职业素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宽广,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胜任法律应用领域及相关行业从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学专业的大部分毕业生就职于政府机关、司法系统、银行、 律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就业情况良好,还有部分毕业生考取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出国深造。
广播编导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扎实掌握广播影视理论基础和节目、栏目的策划、编导与制作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能在各级电视台、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与出版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和各新媒体单位等,从事节目策划、编导、撰稿、制片、出镜报道、摄影摄像、音响设计、灯光、节目主持、后期编辑与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咨询电话:0411-392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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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
一. 法学专业介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较深厚的学科理论基础,较扎实的经济管理、汉语写作、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基础和较强的应用能力,掌握法学方面业务的基本方法以及教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主要课程设置:
《法理学》(Basic Theory of Law)
《宪法》(Constitution Law)
《民法》(Civil Law)
《刑法》(Criminal Law)
《民事诉讼法》(Civil Procedure Law)
《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商法》(Commercial Law)
《合同法》(Contract Law)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Law)
《知识产权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经济法》(Economic Law)
《国际私法》(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物权法》(Real Right Law)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性教学环节由军训、“两课”课外实践、专业课课内实践、计算机上机操作、实习和实训、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毕业论文等部分组成,由学校和法学院统一安排。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现代民主的法治理念,掌握科学的法律思维方法,掌握律师实务、财经基础知识等技术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维护正义的职业素养,实践能力突出,能熟练地运用法学原理和法律方法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视野开阔、知识面宽广,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法律应用领域及相关行业从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同时兼顾培养专业基础扎实,能够继续深造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才。
毕业生去向:
法学专业自成立以来,多名学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主要考取了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重点大学,近几年来,考研通过率达到10%,毕业生主要任职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政府机关等与法律行业相关的部门,就业率连续三年均在90%以上。
师资力量:
专任教师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目前有一位博士后在站。
修业年限:
本专业实行4学年的基本学制,并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正常毕业条件或提前毕业条件者,允许毕业(如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2年延长期。
毕业生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致力于中国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法律法规,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能力;
3.具有较深厚的学科理论基础,了解基本的经济、管理理论和部门经济知识;
4.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悉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资料,并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5.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通过相关大学生计算机知识考试;
6.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从事本专业业务能力及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心理素质健全,审美观念正确,身体健康。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二、编导专业介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其它相邻专业知识,扎实掌握广播影视理论基础和节目的策划、编导与制作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具备节目的策划、导演、写作、拍摄、编辑、制作和运营能力,能够从事节目策划、编导、撰稿、制片、出镜报道、摄影摄像、音响设计、灯光、节目主持、后期编辑与制作等方面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
《传播学概论》(Introduction to Communication)
《艺术概论》(Introduction to Art)
《采访与写作》(News Gathering and Writing)
《栏目与频道策划》(Design of TV Program)
《文艺节目编导》(Producer of Broadcast and TV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gram)
《视听语言》(Audio-Visual Language)
《DV创作训练》(Training for DV Production)
《纪录片创作》(Documentary Poduction)
《三维制作》(3D Production Design)
《摄影摄像》(Photography and Video)
《非线性编辑技术》(Non-linear Editing Technology)
《影视广告创新设计与制作》(Design and Produce of Film and TV Advertising)
《专题片创作》(Feature Film Production)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训、计算机上机操作、“两课”课外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实训、摄影、摄像、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各级电视台、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与出版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和各新媒体单位,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有较强的节目策划、编导、出镜报道、电视导播、后期编辑与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去向:
编导专业部分毕业生任职于各级系统、文化部门、宣传部门、教科文卫事业单位从事报社、杂志、电视栏目的策划、宣传等工作;还有部分毕业生就职于影视传媒公司、广告公司、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单位从事编导、企划、策划、宣传、公关、编剧、摄像等工作。
师资力量:
专任教师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且多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修业年限:
本专业实行4学年的基本学制,并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正常毕业条件或提前毕业条件者,允许毕业(如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低于3年)。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2年延长期。
毕业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2熟悉本专业核心知识体系,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
3.具备节目的策划、导演、写作、拍摄、编辑、制作和运营能力;
4.基本掌握现代大众媒体相关的新媒体技术,知识与经营管理知识;
5.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审美素养,具备一定的从事专业业务和适应相临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和素质;
6.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做到身心健康。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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