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表演(音乐表演)
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社会文化事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和表演人才,具有合格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音乐专业的表演技能。具备扎实的音乐理论基础和坚实的舞台表演功底。成为适应时代要求,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新型文艺人才,能在社会文艺团体,基层文化馆站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艺术教育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乐理、视唱练耳、民族民间音乐、形体及舞蹈、基础和声、歌曲与写作、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音乐作品欣赏、器乐、英语等。
原标题: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表演(音乐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