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推荐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3.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在对考生进行平时学习考核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志趣、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等素质的考核。
二、推荐范围
不属于公费师范生以及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我校在籍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1.成立学校、学院(部)两级工作组。
2.学校工作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各学院(部)主管教学的院(部)长组成。学校工作组负责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分配推荐名额、确定工作日程、审批学院(部)推免生工作细则、审批学院(部)推免生名单。学校工作组下设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学院(部)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部)长任组长,组员由5-7位专家组成。学院(部)工作组负责制定学院(部)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细则开展工作。
四、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2.成绩在专业中排名前30%范围内,第一外语课、信息技术课以及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成绩优良。其中,重修课程成绩按照教务处[2006]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音乐、美术、体育学院可适当降低成绩要求,并报学校审核备案);其他语种学生大学外语四级成绩须合格。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必须为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取得的成绩,其它考点无效。
4.基地班学生的成绩在专业中的排名可适当放宽。
5.专业学习具有特殊优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适当突破本推荐条件的第2、3条,教授推荐信和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学院(部)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并将以上材料报校推免工作办公室。
6.申请其它部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学生成绩须在专业排名前40%以内。
五、推免类别
1.普通类
根据2019年各学院(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综合考虑学科、基地班等情况,分配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另行通知)。
2. 专项类
专项类另行通知。
六、时间安排
1.9月12日前,各学院(部)工作组明确“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音乐、美术、体育学院注明外语四级合格标准),报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备案。
2.9月12日至9月14日,学生本人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服务系统申请。
3.9月17日前,各学院(部)组织初审,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包括姓名、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三天。教务秘书通过教学服务系统报送推免生名单。并将“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由学院(部)评审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报校推免工作办公室。
4.9月18日前,学校网站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并报吉林省招生办审核,教育部备案。
5. 9月28日,推免生可以登录“”,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七、有关要求
1.普通类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其它部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不得兼报。部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须根据申请学生的综合专业排名依次推荐,不得以未参加补偿计划学校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等活动为由,拒绝推荐。
2.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积极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要逐渐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3.学院(部)要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审核工作,不许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对破格推荐在专业学习方面有特殊优长学生的数量,要严格控制。
4.学院(部)在推免工作中涉及面试环节的考核须安排全程录像。
5.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1)受到各种处分者;
(2)不能按时毕业及不能获得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课程与教学论(学科)专项推免生教育实习成绩达不到优秀者;
(4)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5)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申请专项计划,毕业时未达到专项计划的要求者。
八、联系方式
校推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洪敬辉 林美宇 电话:85098320
地址: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14室
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朱嘉熹 电话:85099608
地址: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22室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课程重修的补充规定.docx
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