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
音乐表演(音乐舞蹈)
二、招生对象
参加音乐类统招的普高、职高、中专的应往届合格考生,参加单招的音乐类考生和文理职高、中专的应往届合格考生。
三、学制与学历
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科。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市场、行业需求为导向,根据岗位需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良好艺术修养,掌握系统的音乐舞蹈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音乐舞蹈表演能力和音乐舞蹈教育能力,能在中小学、幼稚园和少年宫、文化馆、音乐舞蹈教育培训机构从事音乐舞蹈表演、教学和舞蹈编排等职业岗位技术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自主创业能力的有专有能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五、专业特色
培养载歌载舞的复合型音乐人才,构建“能唱(独唱、合唱、表演唱)能跳(民族舞、现代舞、流行舞、国标舞、歌伴舞)能排(舞蹈编排、合唱指挥排练)能教(教音乐、教舞蹈)”的培养体系。
六、职业证书
1、基本资格证书: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及以上)。
2、行业资格证书:达到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可申请办理小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或初级中学音乐教师资格证书。
3、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参加文化艺术行业组织的舞蹈、声乐等考级认证,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七、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
1、普通教育课程学习领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人力素质训练等。
2、专业基础课程学习领域: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古典舞基础训练、声乐、艺术概论等
3、专业核心课程学习领域:合唱指挥与表演唱、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身韵、现代流行舞、幼儿舞蹈、国际标准舞、剧目与编排、舞蹈编导理论与创作、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简史与鉴赏等。
4、 综合实践学习领域:舞蹈展示、音乐会、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演出、毕业演出等。
八、教学评价与考核
注重形成性评价,加大实践考核比重。突出能力的考核评价方式,体现对综合素质的评价;组织学校、教育研究机构等相关行业参与考核评价。
九、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
学生专科毕业后选择专升本。也可以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岗位需求到指定单位进修专项培训学习。
原标题: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音乐表演专业(音乐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