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进一步完善学生奖励体系,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二、奖励等级及获奖条件
中考考生(“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计划):
2015年中考文化课实际成绩(包括符合政策的加分)达到考生的前200名的,获得如下奖励。
特等奖学金:第 1 - 10名,每人奖励12000元;
一等奖学金:第11 - 30名,每人奖励8000元;
二等奖学金:第31 - 100名,每人奖励5000元;
三等奖学金:第101 - 200名,每人奖励3000元。
三、新生奖学金发放
根据成绩评定的新生奖学金由招生就业处提出获奖新生名单,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将学生获奖通知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奖学金在学生报到后集中发放。需要个人申请的,新生到校报到两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根据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确定预选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经公示予以表彰奖励。
四、其他要求
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还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五、附则
(一)如遇分数相同则并列获奖。
(二)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高的一项发放奖金。
(三)本办法自2015级新生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