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各级各类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音乐工作者。主要课程有:视唱练耳、钢琴与声乐基础、中外音乐史学、合唱与指挥、形体训练、作曲技术理论、歌曲钢琴伴奏、音乐教学法、专业技能课等。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2.音乐表演[声乐、器乐(包括键盘、管弦和民乐)、舞蹈音乐、指挥、文艺主持与编辑方向]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面的能力、能胜任专业文艺团体与艺术院校等部门的表演和各类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各专业方向技能课、专业教学与研究、重唱(奏)、合唱(奏)、舞蹈编排、伴奏艺术与实践、合唱队训练、交响乐与歌剧赏析、计算机音乐、播音与主持、专业外语、形体训练等。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创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胜任艺术院校、文艺团体、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的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作曲、视唱练耳、音乐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和声、复调、曲式、音乐分析、音乐制作等。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原标题: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