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简介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下称附中)是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学制分为三年制与六年制,包括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教育、音乐综合理论、作曲、指挥、音乐学、乐器修造、声乐与歌剧演唱等专业。2009年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批准,与澳门演艺学院音乐学校合作,在澳门设立了“附中教学点”。
自1957年建校以来,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与重视,给子了大力的支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拥有一支学术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具有一流的专业教学水平,一批优秀教师曾在国内外重大音乐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是我国中青年演奏家、作曲家中的佼佼者。由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各专业教研室编写的教材、制订的教学大纲,受到国内同行及专家的认同,许多教材已被兄弟院校所采用。
从建校至今,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已培养出合格毕业生近万人,遍布海内外,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国内外各著名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的骨干,在音乐界享有盛誉。施光南、储望华、王立平、刘诗昆、殷承宗、盛中国、鲍惠荞、石叔诚、王国潼、黄安伦、陈佐湟等群星璀璨。改革以来,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焕发生机,人才辈出,谭盾、吕嘉、张弦、吕思清、郎朗、王羽佳、田博年、王亮、李腾等一批青少年英才脱颖而出,在世界音乐舞台上为祖国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也是我国音乐文化领域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学校始终十分重视艺术实践和对外交流工作。许多享誉世界乐坛的著名艺术家来校讲学,传授技艺。学校每年也派出优秀教师、学生出访世界各国,参加各种中外文化交流与演出活动。附中下设的“中央音乐学院少年交响乐团”(原“红领巾乐队”“中国少年管弦乐团”)创立于1959年,曾先后出访欧洲、东南亚以及港澳台地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附中又先后组建了“少年民族管弦乐团”“少年四季室内乐团”“少年管乐团”“少儿合唱团”。多次参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团拜会演出,全国政协团拜会演出,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支持,以及参加了重要国事演出活动。代表国家高水平青少年音乐人才。通过这些团体的演出活动,附中学生的专业素质得到了增强,舞台艺术实践能力得到了提升,同时,也为学校音乐教育优秀成果的展示增添了新的内容。
被誉为“中国音乐家摇篮”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已成为一个以教学为中心,集演出、创作、科研为一体,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高水平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先后与莫斯科音乐学院附中、德国科隆莱茵音乐学校、荷兰阿姆斯特丹音乐学校等国际知名学校结为友好学校。实现了与国际教学资源共享。承办了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肖邦国际青少年钢琴比赛、梅纽因国际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第一届国际鲁宾斯坦青少年钢琴比赛等重大国际赛事。2014年开始,在北京市教委的支持下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连续获评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比赛佳举办单位和特殊贡献奖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艺术院校惟一的“211”工程大学,2017年又进入世界“双一流”建设行列,作为其附中,我校全体师生员工遵循“尚德、砺志、博学、精艺”的精神,以学生为本,为大学培育优质生源。我们坚持培养“高精尖”人才,创建世界一流学校,竭诚为广大青少年实现“艺术家梦”服务尽责。
二、考生须知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和严肃性、公正性,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认真阅读以下相关要求。如因个人原因违反了相关规定,所导致的责任及后果由个人承担。
1.考生及家长报名前,必须熟读本简章,清楚并认同简章中所有内容。
2.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核准无误后再行提交。
3.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包括两个环节(a、填写考生报考信息b、上传考生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
4.考生报考信息、报名材料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报考信息与报名材料审核均通过者,表示网上报名成功。如审核未通过,须及时按照网页提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考信息或报名材料,否则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5.网上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登录招生系统提交初试考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注:只有网上报名成功后才可以上传,1先报名、2查结果、3传视频链接与提取码)
6.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仅表示报名成功,初试名单经审核后以学校发布的为准。
7.考生完成报考信息、报名材料提交后,须按规定时间(以邮戳为准,请妥善保存凭据备查)以快递方式寄出招生简章要求的“报名材料”。
8.网上报名时考生的部分填报信息只能提交一次(如:考生姓名、性别、报考专业、报考年级、身份证号等,具体要求见报名页面要求),所有信息应如实填写,因填报出现的错误与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9.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的上报工作,逾期不予补报。(具体内容见“报名程序与要求”)
10.每位考生只能使用身份证号参加一次网上报名(如有兼报专业,不需要重复报名,在报名页面选择兼报专业即可)。
1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要求准备各项报名材料,如发现虚假、错误材料,将无法通过审核,因此造成的报名资格被取消之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作假以及任何违规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生考试及学籍相关资格。
三、招生计划.
1.学校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和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必要的情况下可适当进行调整,终解释权归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委员会。
2.招生计划表(名额拟定)
专业 | 初一年级名额(名) | 高一年级名额(名) | ||
键盘乐器演奏 | 钢琴 | 18 | 4 | |
手风琴 | 3 | |||
弦乐演奏 | 小提琴 | 16 | ||
中提琴 | 8 | |||
大提琴(含民乐大提琴) | 10 | |||
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 | 4 | |||
古典吉他 | 3 | |||
竖琴 | 1 | |||
管乐演奏 | 长笛 | 3 | ||
单簧管 | 3 | |||
双簧管 | 3 | |||
大管 | 3 | |||
小号 | 3 | |||
圆号 | 3 | |||
长号 | 3 | |||
萨克斯管 | 2 | o | ||
大号 | 1 | |||
西洋打击乐 | 2 | |||
中国乐器演奏 | 二胡 | 6 | 1 | |
板胡 | 1 | o | ||
琵琶 | 6 | 1 | ||
阮 | 1 | |||
三弦 | 1 | |||
柳琴 | 1 | |||
筝 | 3 | 1 | ||
扬琴 | 2 | |||
古琴 | 1 | |||
竹笛 | 1 | 1 | ||
笙 | 1 | |||
唢呐 | 1 | |||
管子 | 1 | |||
民族打击乐 | 2 | o | ||
音乐综合理论 | 24 | |||
作曲 | 4 | 注:不含 本校初三 升学名额 |
||
指挥 | 1 | |||
音乐学 | 2 | |||
音乐教育 | 2 | |||
乐器修造 | 提琴制作 | 6 | ||
声乐 与歌剧演唱 |
女高音 | 2 | ||
女中音 | 2 | |||
男高音 | 2 | |||
男中音 | 2 |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1.凡小学六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三年级(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在校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相应年级的专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音乐学习与集体生活自理能力。
4.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愿意遵守所有相关规定。
5.考生的年级、年龄要求:
原普通学校在校年级 | 出生日期限制 | 可报考我校年级 |
小学应届毕业生 (含六三制、五四制学校) |
2008年9月1日后出生 | 初中一年级 |
初三年级在校生(初中应届毕业 生) |
2005年9月1日后出生 | 高中一年级 |
注: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一定数量符合我校招生标准的我国港澳台地区学生和国际学生(国际生应有相当音乐水准和一定汉语能力),考生条件要求同上,文化课考试另行安排。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被本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本校无正当理由退学(未履行本校正常退学手续而离校者)不满一年的学生;
(3)参加我校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不满一年的考生。
五、报名程序与要求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6:00截止报名),考生务必在此段时间内完成报名。
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3月30日(16:00截止),逾期不予补报。
第一步:网上报名与上传初试视频
报名者请访问我校招生报名网页:http://******.cn也可以从我校官网主页“招生信息一网络报名”链接进入,网址:http://******.cn报名。(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搜狗浏览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需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和意见,并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
1、填写考生报考信息、上传考生报考材料的内容:
(1)按报考信息的要求进行填报(注:1、表演类专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考试曲目2、网上报名要提前准备好考生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片JPG格式)
(2)提交(上传)考生报名材料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扫描件(彩色JPG格式)
2)考生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彩色JPG格式,如有多份文件,可以将所有文件清晰扫描或拍照为一张图片用于上传)。证明内容须包括:a.XX为本校X年级X班在校生:b.该生本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语文、数学、外语):c.该生操行评语:d.学籍管理部门证明人及电话:e.学校公章(校章或教导处章)、开具日期。(注,可以将a一e的内容开具在一张证明中,也可以分别开具多份证明)
3)打印并签字确认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原件扫描件(IPG格式)
4)凡艺术类同等专业学历学校在校生报考,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扫描件(彩色JPG格式,介绍信须写明“我校同意XXX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字样并加盖学校校章,学校负责人签字)。考生在专业及文化课考试通过后,还需配合我校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的要求
(1)必须是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上传初试视顿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
(2)视频的文件名必须是:报考专业+报考年级+姓名(如钢琴初一某某某)。
(3)考生须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账号。为提高上传速度,建议自行开通百度网盘超级会员。
(4)请于2022年3月30日16:00前,将初试视频在百度网盘生成的链接/私密链接以及提取码
链接有效期设置为永久有效。创建链接所对应的必须是考生录像视频文件(格式必须是MOV或MP4)不能对文件夹或其他格式文件创建链接。并登录http://******.cn招生系统进行上报。逾期不予接收,视为弃考。
(5)对于需要录制两个视频文件的专业,在上传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时,两个视频文件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都要进行上报,中间使用“并###”符号隔开。(如:https://pan.***/s/1OEWAd9NuA,101f#####https://pan.***/s/1OEWAd9NuA,102f)。
(6)考生须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分享链接与提取码之前,先对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进行测试,方式为:自行下载、播放,确定无误后再提交。每位考生应将自己终确定的初试视频的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进行唯一一次上传提交,不可替换与多次提交。考生不可对分享链接所对应的视频文件进行编辑、替换、删除等任何操作。
3、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材料有误造成无法通过报名审核的后果由考生及家长承担。另外,填写的考生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并不得在录取前更改,否则无法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4、关于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
所有主报初一年级中、西乐器演奏专业的考生均可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音乐综合理论专业初试、复试要求。
第二步:寄交报名材料及初试材料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3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请妥善保存凭据备查)以快递方式同时寄出以下材料:
1.考生所有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的打印纸质材料,其中考生所在学校证明、《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必须为原件。
2.考生须提前整理好本人材料,所有材料装订顺序为(纸张从上至下的顺序):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学校证明材料3、《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4、其他(如1、艺术类同等专业学历学校在校生报考的学校介绍信2、作曲专业考生的作品3、音乐学专业考生的文章)
3.要求以快递方式寄出(建议用顺丰速运-特快寄出),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为招生办或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7680852,邮编100078。寄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均不退回。
六、公布初试名单
1、考生网上报名的提交的网报信息、报名材料以及邮寄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符合招生简章要求。
2、4月1日学校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将公布初试材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的可进入初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届时进行网上交费。
七、公布复试名单
学校对初试材料进行审查、考评后,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拟于4月9-10日间公布。请考生及家长提前了解所居住的县(市、区、旗)疫情以及人员是否允许进京。4月7日至9日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如有招办发出的信息,务必及时回复)。报名时必须填报联系人手机号码。
八、招生考试费用
根据北京发改委批复标准,本校招生考试初试费为每生100元,复试费为每生80元,三试费为每生80元。
九、考试形式、日期、地点、背谱要求等重要事项
初试:考试方式为录制提交视频,或提交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
复试及三试:初定为四月下旬或之后在我校线下考试。如因疫情影响,不排除在考试时间、方式与内容上进行调整的可能。
重要提示:所有专业的演奏、演唱考试均须背谱(视奏、视唱考试除外):除声乐与歌剧演唱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演奏演唱不得使用伴奏。否则相关科目成绩为不及格。
乐器准备:录制视频所用乐器自理。现场考试中,除钢琴、竖琴、打击乐器外,所用专业考生乐器事宜自理。
十、关于初、复、三试与录取的几点说明
(一)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初一、高一年级的所有乐器演奏专业,初一年级的音乐综合理论专业,高一年级的音乐教育、声乐与歌剧演唱、提琴制作专业的考试与录取作如下规定: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主科初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1/2计数)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音乐教育专业除外),按主科复试成绩(钢琴专业将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合成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1/2计数)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报考初一年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参考本人提供的学校开具的成绩报告)与体检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主科复试成绩(钢琴专业将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合成成绩)排名,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4)所有乐器演奏专业高一年级均为插班性质,非十分优秀(键盘、弦乐、管乐专业90分及以上,中国乐器专业93分及以上)者不予录取。
(二)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高一年级的作曲、指挥音乐学专业的考试与录取作如下规定:
1.作曲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以考生提交的作品评审成绩与钢琴演奏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择优进入,原则上不超过按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确定复试名单。
(2)进入三试的标准:
按作曲笔试、面试、钢琴演奏、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今年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按初、复试各科考试合成成绩(见下表),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倍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与体检达标为前提,根据初、复试各科考试合成成绩(见下表),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2.指挥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乐器演奏水平合格,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确定复试名单。
(2)进入三试的标准
按初、复试合成成绩(见下表),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倍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均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与体检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总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3.音乐学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初试提交的论文评审和钢琴演奏成绩达标(具体标准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确定复试名单。
(2)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专业命题写作、专业面试、钢琴演奏、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按专业合成成绩(见下表),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倍(含)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英语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数学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以及体检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合成成绩(见下表),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4.钢琴、作曲、音乐学、指挥专业考试合成成绩构成:
(1)钢琴:
初试:40%,复试:60%
(2)作曲(高一年级)合成成绩:
作曲笔试 | 钢琴演奏 | 视唱练耳 | 专业面试 | ||||
钢琴曲 | 歌曲 | 笔试 | 口试 | 弹奏提交的作品 及回答相关问题 |
|弹奏中国 钢琴作品 |
演唱民歌 | |
25% | 20% | 20% | 10% | 10% | 5% | 5% | 5% |
(3)指挥(高一年级):
专业面试(85分为合格线) | 视唱练耳(80分为合格线, 非指挥系面试相关成绩) |
钢琴(初试) |
80% | 10% | 10% |
(4)音乐学(高一年级):
命题写作 | 专业面试 | 钢琴演奏 | 视唱练耳 | |
笔试 | 口试 | |||
30% | 30% | 20% | 10% | 10% |
1.所有专业的演奏、演唱考试均须背谱(视奏、视唱考试除外),否则相关科目成绩为不及格。
2.所有面试形式的专业招生过程中,主考官均有权打断演奏。
3.报名及考试期间学校公布的各类“日程”“须知”“规定”等相关安排及要求,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4.考生进入现场考场,必须佩带准考证,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违者取消考试资。
5.考生参加现场类考试,应按要求提前到达考场,凡按顺序依次考试的科目,若本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时仍未到场,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弃考;凡集体同时答卷考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该科目考试资格。
6.表演类考试中(含初试及复试),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不合格。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7.所有初三报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中专按该学校规定)考生来源地的统一中考,提交我校《中考成绩单》、我校发放的《中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并根据北京市教委的学籍管理要求,视需要协助学校办理各类相关入学手续,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8.凡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舞弊以及任何违反规定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学籍。
9.有兼报专业者,如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录取标准,按主报专业录取。
10.入学后表演专业主科教学实行双选制(教师与学生之间),同时对教师指导学生数量有限定。
11.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10-87680852、010-87680853
电子邮件信息答疑咨询fuzhongzhaoban@***
12.本简章解释权归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十二、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实行收费入学。经物价部门批准,现执行的学费标准为:国内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际学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分两类情况:在我校学习文化课程者60000元,不在我校学习文化课程者50000元。国际学生专业特别突出、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学校奖学金。住宿费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校内公示)。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各类费用标准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收取费用。
十三、初试录像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MOW或MP4格式。录制环境应相对安静,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演奏(唱)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1080pHD,30fps的格式录制视频。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如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不得自行改变顺序。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每项内容或曲目之间考生可略作停顿。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人员。
3.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
4.录制时要求从考生身份证特写开始,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考生按顺序报出1.考生姓名、2,报考年级、3,报考专业,之后拍摄画面拉至全景或考生后退,令镜头覆盖考生全身,开始演奏演唱。必须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录制,背景光线适中(不要逆光),音质画面应保持清晰稳定,将考生全貌完整展现。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参照附件《2022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5.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6.录制好的视频文件按要求上传至百度网盘,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专业+报考年级+姓名。
(二)不同专业的摄录要求
1.键盘乐器演奏、弦乐演奏、管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音乐综合理论、提琴制作、声乐与歌剧演唱、作曲、音乐学等专业录像视频文件内容含两大项:(1)身份证特写开始,再至考生正面脸部特写,考生按顺序报出1.考生姓名、2.报考年级、3.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唱),采取报一曲奏(唱)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2.音乐教育专业录像视频文件数量为2个(演唱、演奏各1个)。
演唱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按顺序报出1,考生姓名、2.报考年级、3,报考专业:(2)按照简章链接文件的曲目顺序,自报曲目并演唱,采取报一曲唱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按顺序报出1.考生姓名、2.报考年级、3.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3.指挥专业录像视频文件数量为1个或2个。
主考钢琴者:
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主考其他乐器者:
(1)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2)其他乐器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十四、各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钢琴
初试:
A.一首练习曲
选自车尔尼0p.740练习曲以上程度
B.一首复调作品(须完整演奏)
选自巴洛克时期至近现代的作曲家的复调作品
复试:
1.主科
A.一首练习曲
(选曲不能与初试所选曲目重复)
B.一首乐曲
(中外乐曲均可)
C.一首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选自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早期或中期作品或舒伯特早期作品)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二)手风琴
初试:
A.从下面三组关系大小调中任选一组演奏两个八度的音阶:
1.G大调,e和声小调
2.F大调,d和声小调
3.A大调,f和声小调
B.复调作品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考生初试总演奏时间不得超过11分钟。
复试:
1.主科
A.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B.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C.视奏作品一首,考生在现场抽取曲目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三)小提琴
初试:
A.一首同一调性的单音音阶与琶音(七组琶音),三、六、八度双音
(报考高一年级的考生还需要增加演奏换指八度和十度)
B.一首练习曲
C.一首具有一定程度的技巧性乐曲
复试:
1.主科
A.一首双音练习曲(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加华彩)或第三乐章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
(四)中提琴
初试
A。同一调性三个八度的音阶:包括单音音阶、七组琶音和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B。一首双音练习曲
C。任选一首无伴奏作品的一个乐章(报考初一考生必须演奏巴赫无伴奏组曲)
复试:
1.主科
A。一首练习曲(单双不限)
B。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如有华彩片段必须演奏)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考试曲目参考小提琴曲目要求)
(五)大提琴
初试:
A.同一调性的三个八度或以上音阶与琶音(必须包括主和弦原位、四六和弦)及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可参考《大提琴教程音阶练习分集》宋涛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B.练习曲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均可,也可选巴赫无伴奏组曲的其中一段,如前奏曲、阿拉曼德等,不包括协奏曲)
复试:
1.主科
A.练习曲一首(不得与初试相同)
B、协奏曲一个乐章(如含华彩必须演奏)或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大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低音提琴专业
(六)低音提琴
初试:
A.音阶一首(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及琶音
B.练习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六首组曲的其中一段,如前奏曲、阿拉曼德等)
C.中外乐曲一首(不含巴赫组曲)
复试:
1.主科
A.练习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B.中外乐曲一首(不含巴赫组曲,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大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低音提琴专业
(七)古典吉他
初试:
A.练习曲一首
B.自选乐曲一首,时长不低于4分钟,不超过8分钟
复试:
1.主科
A.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琉特琴组曲中任选一首(例如:BWV1006前奏曲,BWV995前奏曲,BWV998赋格等)
B.自选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时长不低于5分钟,不超过12分钟。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八)竖琴
初试: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以下作品自选一首
1、杜西克小奏鸣曲(任选一首)
2、纳德尔曼奏鸣曲(任选一首)
3、杜西克c小调奏鸣曲
4、亨德尔恰空
5、波塞蒂c小调奏鸣曲
复试:
1.主科
A.练习曲一首(需选自鲍克萨或波塞利)
B.自选乐曲一首
注。复试练习曲及乐曲不可与初试曲目相同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九)管乐
复试:
1.主科
木管组,长笛、单餐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
初试:
A.演奏D大调、b和声小调音阶,分别用连线和吐音演奏(音阶、琶音、分解和弦)
B.练习曲2首(要求技巧性一首,歌唱性一首)
C乐曲一首(演奏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
A.演奏乐曲一首(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可以同初试曲目)
B.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钢琴曲一首
C.视奏考试,考生在现场抽取曲目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十)铜管组: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初试:
A.指定关系大小调音阶一首(音阶、琶音、分解和弦),分连线、吐音两种演奏法。其中圆号、长号、大号专业要求必须演奏两个八度,考生可以自选演奏高或者低八度小号:D大调及b和声小调
圆号:A大调及升f和声小调
长号:D大调及b和声小调
大号:F大调及d和声小调
B.练习曲2首(要求技巧性一首,歌唱性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演奏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
复试:
1.主科
A.自选乐曲一首(可以同初试曲目,演奏不少于一个完整乐章)
B.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钢琴曲一首
C.视奏考试,考生在现场抽取曲目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十一)西洋打击乐(2022年度)
初试:
A.马林巴作品一首,要求时长不超过五分钟
B.小军鼓作品一首,要求时长不超过三分钟
复试:
1.主科
A.A大调和#f和声小调音阶一组(包括音阶,琶音,分解和弦),要求必须演奏三个八度,考生可自选演奏高或者低八度。
B.马林巴作品一首,时长不超过五分钟,不能与初试曲目相同
C.小军鼓作品一首,时长不超过三分钟,不能与初试曲目相同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以下为2023年度附中招生考试打击乐曲目要求(拟定,如有调整将以2023年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初试:
A.三个(含)升降号以内的音阶及琶音抽选一种,要求演奏三个八度。
B.小军鼓练习曲一首,指定曲目须选用米契尔.彼得、德莱克琉斯初级教材,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马林巴曲目一首,必须选自以下列曲目:
1.《竹林里的风》-安倍圭子
2.《风纹》一安倍圭子
3.《第一前奏曲》一内.洛萨若
4.《第二前奏曲》一内.洛萨若
5.《第三前奏曲》一内.洛萨若
6.《墨西哥舞曲》一戈登.司杜德
7.《墨西哥舞曲》一戈登.司杜德
8.《回旋曲一号》一艾瑞克.萨缪特
9.《回旋曲二号》一艾瑞克.萨缪特
10.《回旋曲三号》一艾瑞克.萨缪特
11.《回旋曲四号》一艾瑞克.萨缪特
12.《雨》一汉密尔顿
13.《马林巴之舞》一爱德华
复试:
A.小军鼓练习曲一首,指定曲目选用米契尔.彼得、德莱克琉斯初级教材,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能选择和初试相同的曲目)。
B.马林巴作品两首,要求如下:
1.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组曲任选其中一首序曲。
2.演奏马林巴作品一首,必须选自初试要求的曲目,但不能和初试曲目相同。
(十二)中国乐器演奏
初试:
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复试:
1.主科
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第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第二首可以重复初试曲目)
注:主报二胡专业的初一年级考生可兼报板胡专业。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十三)民族打击乐
初试:
演奏自选乐曲两首,要求中、西打击乐器各一首(中国打击乐器为大堂鼓;西洋打击乐器为马林巴、小鼓二选一)。
复试:
1.演奏自选乐曲两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要求中、西打击乐器各一首(中国打击乐器为排鼓;西洋打击乐器为马林巴、小鼓二选一)。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音乐教育
初试:
A.歌曲演唱:背唱指定歌曲10首
乐谱从链接:https://pan.***/s/1ks31WFc6NY0wXuSV975Fw?pwd=bpap(提取码:bpap)页
面中下载
1、按照下载的歌曲目录序号顺序依次背唱10首指定歌曲(只演唱一段歌词)。
2、歌曲采用清唱形式,每首歌曲演唱前须报出曲名,可在钢琴上弹奏每首歌曲第一个音(仅一次)。
B.钢琴演奏:背谱演奏三首作品。一首练习曲,不低于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作品299)程度:
一首复调乐曲(曲目范围: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仅演奏赋格,巴赫《创意曲集》;一首乐曲(中外均可)
1、演奏顺序依次为第一首练习曲,第二首复调乐曲,第三首乐曲。
2、每首作品演奏前须报出曲名。
所有录制细则请参见附中招生简章视频录制要求规定。
复试:
A。笔试:听写音程、和弦连接、单声部旋律
B.新谱视唱
C.旋律模唱
D.钢琴视奏
注:音乐教育专业考生不参加学校复试中单独的视唱练耳考试。
音乐综合理论
初试;
一、主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的考生和主报钢琴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的考生钢琴考试要求如下:
(1)相当于车尔尼299(含)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三声部(及以上)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3)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二、主报除钢琴外的中、西乐器演奏专业,同时兼报音乐综合理论专业的考生乐器考试要求如下:
(一)钢琴考试要求:
(1)相当于车尔尼849(含)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二声部(及以上)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的赋格
(3)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二)其他乐器考试要求:
按主报专业的主科初试考试标准(见各专业考试初试要求)进行演奏
(三)主报乐器演奏与钢琴演奏必须连续演奏,录制在一个文件中,不得剪辑。
复试:
1.主科
A.演奏钢琴自选片段(可与初试重复)
B.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C.音乐综合素质考察
D.考生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E.钢琴视奏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音乐综合理论专业是我校为作曲、指挥、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作曲等专业招收的综合性专业人才,入校后初中三年进行以上专业的综合性学习,不分具体专业方向。初三下学期末,根据三年学习情况及学生志愿,学校组织甄别考试后决定每位学生进入高一年级的专业方向(作曲、指挥、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音乐作曲及其他)进行主科学习。凡报考该专业的学生,均视为知晓并无条件接受、服从本招生规定和学校对学生的终专业方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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