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1〕138号),定于 2022年1月5-7日举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 格性考试”)。现将我市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安排
2022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 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各科的考试时 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其他科目各 60分钟(详见附件1)。本次考试9门开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和 英语3门科目为旧课标题型,思想政治和物理2门科目针对不同 的报考对象(详见下文“报考对象”)有新、旧课标两种题型,历 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4门科目为新课标题型。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 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及自 己的学习和原有的有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情况选择报考,具体见《2 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 附件2 )。
二、报考对象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市报考
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以及旧课标思想政治、物理2 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一般为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我市高中阶 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 届毕业生和我市户籍的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1) 新课标思想政治和物理2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一般为20 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
(2) 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4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 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 往届毕业生和我市户籍的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也可报考上述 4门科目,但报考时间与二年级学生不同(详见附件一)。
(1)外省学籍的中山市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 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二、三年级就 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 关科目考试成绩的中山市户籍考生,可回我市报名。
(2)非广东省户籍的中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籍考生。
非广东省户籍,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 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 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 查结果为准。其中,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 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 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 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具有广东省学籍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 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 的必要条件。
从2022年起,每年的第二次高中学考考试时间由原来的6月份改期至7月份,该次考试成绩将不能作为当年高考的招生录 取使用,请尚未取得高中学考规定科目考试成绩的2022年高考 考生及时报考,各高中学校须做好相关宣传提醒工作,以免影响 高考招生录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点安排
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202 1年11月15日至17日。其中15日至17日为网上注册时间和 网上报名时间,16日至17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
2.高二年级考生: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2021年11月19 日至21日。其中19日至21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20 日至21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
我市设学校报名点(详见附件3)和社会报名点。其中,学 校报名点接受学籍在本校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其余符合 报名条件拟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在社会报名点报名。社会报 名点设在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博爱六路12号人才 发展研究中心一楼办证大厅,联系电话:89989282。
四' 报名方式及流程
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一)考生注册。已注册报名参加广东省2022年高考的考 生可不用进行注册,其他考生(含已报考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下 称“非首次报考考生”)均须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 入“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
***.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 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二) 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凭个人证件号码或注 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 上报名。首次报考考生,须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就读学 校或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先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 名;非首次报考考生凭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填报的手机号码
(或证件号)进行网上报考。
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 “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 进行确认,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的基本 信息及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 等信息;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
考生密码遗忘的,可通过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ks/)凭手机短信验证码找回。更改手机号码,可通过报名 系统凭账号密码登录后修改已绑定的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手机 号码已变更(销户)的,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考试中 心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三) 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 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 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 原则上不予退还。
(三)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学校报名点打印 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 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在社会报名 点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往届生) 或在读证明(高二或应届生)到报名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确认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 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网上报名阶段相 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 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 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 将核对后盖章(考点章)的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 户口簿复印件一并装袋,采用不接触方式递交。材料一经签名确 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 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 名登记表》由报名点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 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报名点提交变更申 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报名 点汇总填表(见附件5)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 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各报名点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 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 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6。
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通风 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距离,不交 谈,不聚集。
(四)打印准考证。参加2022年1月合格性考试考生须在 2021年12月10日至20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 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 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 错误信息及时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反映。
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 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 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 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 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 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 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汇总交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将在12 月10日前汇总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 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 表》等详见附件78。
六、其他事项
(一) 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 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 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 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 干预考生报名工作。
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 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二) 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 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报名期间,报名资格或政策事 宜可咨询我中心,电话:0760-89989282;报名系统可咨询省教 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电话:020-38627912.
附件:1.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工作安排表(表一、表二)
2.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 试实施细则
3.中山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代码一览表 4.2022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书
息变更情况汇总表
6.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 及注意事项
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8. 残疾人报考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表一)
考试时间 |
题型 |
科目 |
考试对象 |
报名时间 |
||
1月5日 |
上午 |
9:00—11:00 |
旧课标 |
语文 |
2022年高 中阶段教 育应、往届 毕业生和 社会青年 |
11 月 15—17 日网上注册 及网上报 名;16—17 日现场确认 |
下午 |
14:00—15:30 |
数学 |
||||
16:10—17:40 |
英语 |
|||||
1月6日 |
上午 |
9:00—10:00 |
思想政治 |
|||
10:50—11:50 |
物理 |
|||||
1月7日 |
上午 |
9:00—10:00 |
新课标 |
历史 |
||
10:50—11:50 |
化学 |
|||||
下午 |
14:30—15:30 |
地理 |
||||
16: 20—17:20 |
生物学 |
注:1.本时段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4科的考生为应、往届 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高二年级学生本时段不能报考。
2.本时段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4科的考生与高二年级 考生同时安排安排在1月7日下午考试。
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表二)
考试时间 |
题型 |
科目 |
考试对象 |
报名时间 |
||
1月6日 |
下午 |
14:30—15:30 |
新课标 |
思想政治 |
2022年高 中阶段教 育二年级 学生 |
11 月 19—21 日网上注册 及网上报 名,20—21 日现场确认 |
16:20—17:20 |
物理 |
|||||
1月7日 |
上午 |
9:00—10:00 |
历史 |
|||
10:50—11:50 |
化学 |
|||||
下午 |
14:30—15:30 |
地理 |
||||
16: 20—17:20 |
生物学 |
附件2
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的需要,进一步规范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的组织与 管理工作,保证合格性考试的质量,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 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办案》)《关于增加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 考〔2016〕6号)《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 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法规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合格性考试是衡量普通高中学生相关 科目学习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的水平性考试,是普通高 校考试招生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组成部分,是全省范围内 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必须依法治考,保证考试的科学、准确、 公平、公正。
第三条合格性考试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领导下,
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评卷、 统一组织成绩评定和公布成绩,由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 育部门具体实施考试。
第四条合格性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级教育部门根据省教 育考试院的部署,负责组织本地区报名工作;各有关学校负责统 一组织本校普通高中学生报名。
第五条2022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按 照《实施办法》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以及思 想政治和物理2门旧课标科目接受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 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报 考;思想政治和物理2门新课标科目接受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 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报考;历史、地理、化学和 生物学等4门科目接受2022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 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 报考。考生根据自己所学课程的课程标准、学习进度情况和普通 高校招生专业对合格性考试科目的要求,报名参加其中1—6门 科目合格性考试。
第六条2022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于2022年1月5—7日 举行,各科的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
分钟,其他科目各60分钟。
第七条2022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旧课标题型按照2003 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教材及旧课标(思想政治学科按照2004 年颁布的课程标准)命题,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 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教材及新课标命题。
第八条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的考试方式,各科目考试题型 既有选择题,又有非选择题。
第四章 试卷的运送和保管
第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教育 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合格性 考试试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第十条合格性考试试卷的运送和保管等环节按照教育部、 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 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实行分级管理。各级招考机构、考点领导 对试卷的安全保密负全部责任。试卷在启用前,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以任何借口启封试卷。
第十一条试卷在运送、保管期间,如发现泄密、失盗、严 重损毁等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保密部门, 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第十二条普通高中具有承担合格性考试的义务和责任,教 师具有承担合格性考试监考工作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合格性考试在有电子监控系统、无线电作弊防控 系统的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原有标准化考点不 能满足本次合格性考试需要而须启用其他学校作为考点的,必须 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经验收,符合标准化考点设置要求后方可 启用。认真做好标准化考点和考场的信息化建设,做到与省考试 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大力推进人脸识别等技术进行考生入场身 份验证。
第十四条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各市教育 部门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考试的实 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 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各考点负责具体的 考务工作。
第十五条省教育考试院制订合格性考试考务要求,各级招 考机构按照本细则和考务要求做好合格性考试考务工作。
第十六条建立合格性考试监督制度。省教育考试院、市 教育部门在考试期间要组织网上在线实时视频巡考和考场现场 巡考。要在监控中心,安排专人值班并进行视频巡考。同时组织 巡视组、派遣考试监察员,分赴各有关考点监督合格性考试的组 织实施、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等情况,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第十七条参加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 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与处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考试违纪作弊事 实及处理结果,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普通高校录取时参考。
第十八条因教育招考机构管理混乱、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 守,造成考点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或者同一考场同一时间 的考试有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存在雷同卷的,取消该考 点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格。对出现大规模作弊情况的考点相关 责任人、负责人及所属市、县(区)教育部门、招考机构的负责 人,有关部门应当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合格性考试试题、答案丢失、 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有关部 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合 格性考试试题、答案、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评卷、成绩呈现和使用
第二十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合格性考试评卷工作的组织 管理和具体实施。合格性考试各科目的考生答卷以计算机扫描技 术为依托,实现客观题直接识别评分;主观题切割成题块随机发 送由教师网上阅卷。
第二■一条合格性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 等级、分数呈现;不合格的比例不超过当次当科考生总数的2%, 其他考生成绩均认定为合格。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 低分A、B、C、D、E五个等级,E等级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评定、 分数统计、等级转换后统一公布,考生本人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 官微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 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
第二十三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合格性考试成绩是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为高校招生录取提 供参考。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 性考试。
第二十四条参加合格性考试同一科目两次或以上考试且 取得考试等级的,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该科目的最 高等级。
第二十五条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符合本 细则第二十三条要求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本校招生专业合格性
考试成绩的录取标准,但需要报省招考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考试经费
第二十六条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须缴纳考试费。考试费 按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每科次25元),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合格性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 间取得的由省级教育或招考机构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语文、数 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门科 目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 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可作为当年及以后普通高中毕业或普通 高校录取的依据之一。由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招考机构或中学组 织的考试,其各科目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第二十九条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 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 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等规定 的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 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按我省有关规定使用。其他非广东省 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合格性考试取得的成绩如何使用,由其户 籍所在地的省招生委员会确定。
第三十条各市教育部门可根据本细则制订补充规定,但不 得与本细则相抵触,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3
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的有关规定,清楚了解在本次 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器材或帮助”、“为实 施考试作弊向他人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 人代替自己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愿意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考试的法律、规定和守则,承 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接受《刑法》《教 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处理。
二、 本人坚决遵守合格性考试报名有关规定,按要求和程序 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和使用虚假证明材料(含假 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等)。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关规定 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 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 监考员使用身份识别设备、金属探测仪等考场管理设施进行考生 身份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自觉维护考试公平,遵守考试纪律, 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 本人已认真核对报名个人信息,并确认本人信息是真实 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 担。
考生签名: 2021年 月 日
中山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点代码一览表
报名点代码 |
报名点名称 |
200001 |
中山纪念中学 |
200002 |
中山市第一中学 |
200003 |
中山市华侨中学 |
200004 |
中山市实验中学 |
200005 |
中山市桂山中学 |
200006 |
中山市第二中学 |
200007 |
中山市杨仙逸中学 |
200008 |
中山市龙山中学 |
200009 |
中山市小榄中学 |
200010 |
中山市濠头中学 |
200011 |
中山市东区中学 |
200012 |
中山市东升高级中学 |
200013 |
广东博文学校 |
200014 |
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 |
200015 |
中山市古镇高级中学 |
200024 |
中山市体育运动学校 |
200025 |
中山市民众德恒学校 |
200026 |
中山市卓雅外国语学校 |
200027 |
社会报名点(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
200028 |
中山市纪中三鑫双语学校 |
200029 |
中山中港英文学校 |
200030 |
中山市迪茵公学 |
202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 报名点(加盖公章)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变更项目 |
原填报信息 |
申请变更信息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
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准备工作
1. 报名点原则上设在各普通高中学校。各级招考机构应根据 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确定报名点。
2.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在所就读的学校报名,其他人员到 县(市、区)招考机构(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1. 各市、县(区)招考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点数据、 各报名点预计考生规模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2. 报名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上报的规模数据,在网上 报名系统中生成每个报名点的首次报考考生号;各报名点通过报 名管理系统为首次报考考生派发考生号。
各报名点应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尤其要区分报考新旧课标考 试科目的不同考生,准确派发考生号。
3. 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下称“非首次报考考生”),使用首 次报考的考生号(每个考生的考生号是唯一的,考生必须凭首次 报考考生号再次报考,否则报考无效)。
4. 考生号编号规则:考生号采用12位数,其中第1—2位为 第一次报名年份后两位数,第3—4位为地级市代码,第5—6位 为县(区)代码,第7—8位为报名点代码,第9—12位为考生 流水号。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程序
1. 考生进入“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下 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cn/ks/)凭姓名、证件 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已注册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不用进行注册,其他考生均需要进行 注册。
2. 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到报 名点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报名时考生通过个人证件号码或注 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 考。非首次报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填报的手机号码(或证件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考。
考生必须记住自己注册时设置的个人密码,以便在报名确认 和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考生密码遗忘的,可通过报名系统,凭 手机短信验证码找回。更改手机号码,可通过报名系统凭账号密 码登录后修改已绑定的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手机号码已变更 (销户)的,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考试中心进行手机 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
3.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后确 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 首次报考考生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个人信 息及报考科目等),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 息;考生须认真核对录入信息是否正确。
6. 非首次报考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 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不需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首次报考考 生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 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进行电子摄像(也 可通过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摄像,已有照片的考生无须重复采集)、 交验资格认定材料,等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 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
7. 报名点打印报名表,考生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发现有误 的,考生应在报名表上用笔更正、交报名工作人员在网上修改后 重新签名确认。
(二)注意事项
1. 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下称《报 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性别、就读中学、报考科目等信息,并签名确认。考生姓名中无 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的确找不到 的汉字用大写拼音代替。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 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校对章)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 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经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由市、县(区)招考机 构统一封存3年后集中销毁。
3. 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应缴考试费按省物价局批准 的标准执行。
附件7
残疾人报考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考生姓名 |
考生号 |
残疾类型 |
残疾级别 |
||
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考生残疾人证件号码 |
||||
考生申请的合理便利 |
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共 项。 1. 口使用盲文试卷 口使用大字号试卷 口使用普通试卷 2. 口免除英语听说考试口免除非英语外语听力考试 3. 口携带盲文笔 口携带盲文手写板 口携带盲文打字机 口携带电子助视器口携带照明台灯 口携带光学放大镜 口携带盲杖 口携带盲文作图工具口携带橡胶垫 4. 口佩戴助听器 口佩戴人工耳蜗 5. 口使用轮椅 口携带助行器 口携带特殊桌椅 6. 口延长考试时间 7. 口需要引导辅助 8. 口需要手语翻译 9. 口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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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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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意见 |
同意 、 、 、 、 等,共 项合理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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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其余 项申请,理由是: |
|||||
体检医生: |
当地招办: (加盖公章) |
当地残联: (加盖公章) |
附件8
残疾考生参加2022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所在 考点 |
考试 科目 |
残疾 证号 |
残疾 类型 |
申请合理 便利内容 |
说明:附件5、7、8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将电子版通过粤政易发送到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彭红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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