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素质测试项目内容与分值
测试项目 | 测试内容 | 分值 |
综合面试 | 形象气质 | 150分 |
语言表达 | 50分 |
体能测试 | 男子: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 | 100分 |
女子: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 |
专业体检 | 按《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内容 | 合格/ 不合格 |
综合素质测试流程:综合面试→体能测试→专业体检。
测试项目设定合格标准,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测试项目合格标准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形象气质 | 90分(含)以上为合格 |
语言表达 | 30分(含)以上为合格 |
体能测试 | 60分(含)以上为合格 |
专业体检 | 体检合格 |
二、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4月9日8:30-11:00;
综合面试时间:2022年4月9日13:30-17:00;
综合面试合格的考生缴纳报名费时间:2022年4月9日13:30-17:00;
体能测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8:30-17:00;
专业体检时间:由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三、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一)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面试着装要求:男生须着短袖衬衣、长裤,女生须着短袖衬衣、短裙(裙子长度在膝盖上3cm左右)。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假睫毛、美瞳等饰品,不得穿着连裤袜、长筒袜。男生头发须不遮盖耳朵,女生长发须盘头。
2.综合面试中语言表达为考生进行60秒以内的普通话自我介绍。
3.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括形象气质满分150分与语言表达满分50分。其中形象气质合格分90分,达不到合格分的予以淘汰;语言表达合格分30分,达不到合格分的予以淘汰。综合面试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总分。
4.综合面试测试重点与测试方式
测试内容 | 测试重点 | 测试方式 |
形象气质 | 五官与形体 | 小组测试 |
方向感与平衡感 |
仪表仪容 |
语言表达 | 普通话自我介绍 |
(二)体能测试(100分)
1.测试内容:
男子: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
女子: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
2.评分标准(见附件)
3.计分办法:
⑴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达不到合格分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单项均以百分制计分。体能测试分=体能测试单项测试分之和÷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总分;
⑵根据测试评分标准,测试成绩不到上限,按下限计分。
4.测试方法:
(1)100米跑
①此项目在田径场地举行,采用蹲踞式起跑,可以穿钉鞋(钉长不超过9毫米的塑胶跑道专用钉鞋),可以使用起跑器;
②测试采用“国际田联新规则(2010年1月1日)”,出现抢跑即取消资格(零抢跑);
③测试成绩精确至0.1秒。
(2)引体向上(男子)
①测试者双手与肩同宽正握单杠,直臂悬垂;
②在挂杠静止后,听到“开始”口令时,即可屈臂向上引体,下颌超过杠面即为完成一次,下颌没有超过横杠上缘不计算个数,还原时两臂要求伸直;
③每人只有一次上杠机会;
④测试时,当场宣布考生有效成绩。
(3)1分钟仰卧起坐(女子)
①仰卧起坐计时1分钟;
②测试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其踝关节,以便固定下肢。测试者听到“开始”口令时即开始仰卧起坐,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记录1分钟完成正确动作的次数;
③测试时,当场宣布考生有效成绩。
(4)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
①此项目在田径场地举行,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允许穿钉鞋,并采用不分道方法测试;
②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精确至秒;
③测试按“国际田联新规则(2010年1月1日)”规定执行。
5.体能测试须知:
(1)考生自备运动鞋服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的待检录点在警体馆内南面看台,成绩公告设在警体馆正门广场,检录处设在警体馆篮球场内。第一批考生检录时间为8:15,每批间隔为10分钟左右,若三次检录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补测。
(3)测试场地实行全封闭,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考生应自觉遵守体能测试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每个项目测试完毕后,考生应在引导员指引下,前往下一个测试地点。测试时考生应注意安全,防止损伤,同时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以防丢失。
(4)考生在测试中若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测试资格。若发现他人违规、舞弊行为,可按程序进行举报。
6.测试流程:
考生在警体馆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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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录(审核、发号码) |
↓ |
测试①(100米) |
↓ |
测试②(仰卧起坐/引体向上) |
↓ |
返回待考点等候第三项检录 |
↓ |
测试③(800米/1000米) |
↓ |
成绩公告 |
(三)专业体检
1.专业体检比例: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专业体检环节。根据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3确定参加专业体检的考生(如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数少于该比例的,则全部具有专业体检资格)。
2.专业体检时间:由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3.专业体检费用:专业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统一进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规定另行向考生收取。
4.所有入围考生仅有一次复查机会,需复查考生在体检结果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费用自理。
四、综合素质测试注意事项
(一)参加测试时,考生服装外观上不得带有任何所在学校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二)测试时,考生不可透露学校名称、个人姓名、籍贯等信息。
(三)考生应及时查看本人测试成绩,若有异议,及时与仲裁组联系,仲裁组电话:0571-86836631,提出仲裁时间不迟于该测试项目全部结束后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