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2-14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研院:
现将《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等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提高我市学生身体素质,因地制宜组织实施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结合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见附件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态的关心和重视,切实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旨在以“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体育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二)考试内容与成绩计算方法
中考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养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60分,其中统一考试45分,体育素养综合评价15分,计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1.体育统一考试(45分)
考生须参加体育统一考试。体育统一考试包括一类、二类和三类考试项目。统一考试成绩取三个类别项目考试成绩总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45%。
(1)一类考试项目:①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②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二类考试项目:①200米短跑。②三级蛙跳。③投掷实心球。④一分钟跳绳。考生在四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3)三类考试项目:①足球。②篮球。③排球。考生在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
2.体育素养综合评价(15分)
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成绩=运动参与成绩+《国标》成绩。
(1)运动参与包括体育课参与、大课间体育活动参与、眼保健操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参与和体育竞赛参与,按学年评分,七、八、九年级满分均为2分、每项0.4分,共6分。运动参与成绩按《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运动参与评价标准》(见附件2)进行考核,达到标准则该学年满分,否则计零分。(注:运动参与成绩考核分阶段实施:2020年秋季入学学生计算九年级运动参与成绩,满分为6分,五个项目各1.2分;2021年秋季入学学生计算八、九年级运动参与成绩,每学年满分均为3分,五个项目各0.6分;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计算七、八、九年级运动参与成绩,每学年满分均为2分,五个项目各0.4分。)
(2)《国标》成绩(9分)。学生应在七、八、九年级参加《国标》测试,每学年满分均各为3分,其中达到“优良”等级为3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分、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测试的成绩计0分。(注:《国标》考核分阶段实施:2020年秋季入学学生计算九年级《国标》测试成绩,其中九年级成绩达到及格等级为9分、不及格为6分、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测试的成绩计0分;2021年秋季入学学生,计算八、九年级《国标》测试成绩,每学年满分均为4.5分,其中八年级成绩达到及格等级4.5分、不及格为3分、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测试的成绩计0分,九年级成绩达到“优良”等级4.5分、及格为3分、不及格为1.5分、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测试的成绩计0分;2022年秋季入学学生计算七、八、九年级《国标》测试成绩,每学年满分均为3分,其中七年级成绩达到及格等级3分、不及格为2分、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测试为0分,八、九年级成绩达到“优良”等级各3分、及格各2分、不及格各1分、无特殊情况未参加测试的成绩计0分。)
(三)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1.体育统一考试科目:①中长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评分标准采用:《国标》(2014年修订)初三年级标准。超过110分值成绩(男:3'05",女:2'35")一律计为120分(见附件1);②游泳项目评分标准:从蛙泳、自由泳(即爬泳)、仰泳、蝶泳四种泳姿中选择一种泳姿,限时7分钟完成考试,其它要求见《珠海市体育中考游泳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3);③排球项目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及考试场地按《珠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排球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及考试场地图示》(见附件4)执行;④其他考试科目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中的《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5),其中一分钟跳绳、足球、篮球和排球可有2次考试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三级蛙跳、投掷实心球可有3次考试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
(四)考试实施办法
1.统一考试的实施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考区、考点,组织本地区初中毕业生进行统一体育考试(具体考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2.体育素养综合评价的实施
(1)体育素养综合评价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国标》测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测试时间,由学校组织实施、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鼓励各区采购符合测试标准的器材或聘请符合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测试。根据《国标》测试办法制定相应的测试方案;测试当天应公示学生《国标》成绩,并将经学生签字确认、监考人员签字、学校主考签字的原始记录表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存档。
(3)学校应每学年末在校内将学生的体育素养综合评价的成绩及当年免于参加体育活动和免予执行《国标》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
(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统一要求,认真督促指导学校落实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工作。市教育局适时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外地返珠生和往届生”考试成绩评定。外地返珠生和往届生统一考试按在珠普通考生标准进行,其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成绩需提供其原就读学校运动参与成绩和《国标》测试成绩记录,并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
(6)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将应届毕业学生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及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报市教育局。
三、免考、缓考、择考规定
(一)经残疾人联合会认证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记入学生档案,可免考体育,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60分计算。
(二)经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应经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体育考试免考手续(运动参与和《国标》测试的免考申请需注明免考时间段,按当年度体育素养综合评价满分的60%计算),已办理3年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和统一考试免考手续的学生,成绩按中考体育满分60分的60%计算。免考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档案。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在我市规定的统一考试项目中自行选择1-3个考试项目,择考标准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附件5。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换算,选择3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选择2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80%计算体育成绩;选择1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档案。
(四)考生临时有严重病伤或其他特殊情况,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体育缓考。申请缓考的学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于考前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五)凡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需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6-8),并附医院证明,按照体育统一考试和综合素养评价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区属学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同意。
(六)经由所在考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游泳项目因场地、天气、水温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不同时间进行。考生完成其中一个项目考试后,因个人身体或天气等原因不能在同一天继续参加下一个项目考试申请缓考的,需报所在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缓考,已完成的第一个项目成绩仍然有效。
四、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部署下,由市招生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研院,以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教研机构、初中毕业生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区教育行政部门、考点、初中毕业生学校四级管理机制。
(三)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地区体育考试。
(四)市教育局所属中学以及外地返珠生和往届生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参加体育考试。
(五)鼓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为考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主要职责分工
1.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总体策划并组织有关方面制定考试方案。
(2)协调招生考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并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
2.市、区招生考试部门
(1)负责体育统一考试考务管理,牵头具体实施体育考试工作及做好应急预案。
(2)负责体育统一考试器材及电子设备管理与使用培训。
(3)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
(4)负责组织特殊考生进行审核。
(5)负责体育统一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
3.市、区教研部门
(1)指导各初中学校积极开展体育考试项目科学训练。
(2)解读考试项目规则及规范考试方法。
(3)指导学校实施《国标》和学生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工作。
4.初中毕业生学校
(1)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实施意见。
(2)实施学生体育素养综合评价工作。
(3)结合毕业生体检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提前做好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查工作,排除体育考试潜在的安全风险。
(4)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医务审核,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申报类别和考试项目。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正常考试。
(5)组织考生参加统一考试。
(6)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本意见由珠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3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运动参与评价标准.docx
4.广东省珠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排球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doc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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