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部、学 院(中心) 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 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 , 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 确定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疫情防控组织
法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 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复 试录取工作期间防疫物资的储备、人员排查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一)学术学位硕士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 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30101 |
法学理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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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3 |
宪法学与行 政法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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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4 |
刑法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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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5 |
民商法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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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6 |
诉讼法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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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8 |
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学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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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9 |
国际法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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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学位硕士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方 向)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35101 |
法律(非法 学)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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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102 |
法律(法学)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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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 个,不占以上公布的招生 计划。
注 2: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 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详情请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
http://yz.***.cn/2022/0323/c5926a365395/pag e.htm) 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 中午 12 时前将资格审查材料上 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由学院予以审查。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注:上传时请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 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 zip 格式,大小不超过 20M) 。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地点、软件测试要求、 复试要求等内容详见复试安排。
(一)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原复试笔 试考核内容会体现在面试考核中,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着重考察考生的理解 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归纳能力、获取知识能力、 研究与创造能力等。采取问答形式。
(二)外语听力与 口语测试。采用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 听说能力,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考核的外语语种与考生参 加初试时报考的语种保持一致。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注:请考生提前准备 1 分钟中文自我介绍。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 口语测试 成绩× 1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 ×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一)0301 法学按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各二级学 科按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若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但 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将按照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 申请调整至法学一级学科下其他生源不足的专业。
(二)其他专业按本专业录取总成绩的高低依次录取。
(三)复试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 者,不予录取。
(四)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 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 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注:同等条件下,加分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若总成 绩相同,根据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等依次比较。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 在本单位网站(http://law.***.cn/) 公布考生成绩, 公布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 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学院。
学术学位硕士联系人: 姜老师
联系方式: 66781763,
专业学位硕士联系人: 房老师
联系方式: 66786339,
八、本方案由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 询 电 话 :
联系人: 姜老师
0532-66781763 , 咨 询 邮 箱 :
法学院
2022 年 3 月 25 日
原标题:2022年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