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仪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研究生招 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 积极探索 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 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 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 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 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 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纪检工 作负责人、 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负 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 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 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 成立若干复试小组, 每个小 组总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 3 人) ,设组长 1 名。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 行。
三、复试管理
1.招生规模
学院本年度全日制统考生共计招收 158 人,各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 | 方向 | 招生人数 |
光学工程 080300 | 01 光学工程方向一 | 8 |
02 光学工程方向二 | 1 | |
03 光电子技术方向一 | 5 | |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00 | 01 研究方向一 | 6 |
02 研究方向二 | 2 | |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 01 研究方向一 | 2 |
02 研究方向二 | 1 | |
03 研究方向三 | 1 | |
电子信息 085400 | 01 光学工程方向一 | 20 |
02 光学工程方向二 | 1 | |
03 光电子技术方向一 | 19 | |
05 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一 | 1 | |
06 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二 | 59 | |
07 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三 | 1 | |
08 仪器仪表工程方向四 | 1 | |
09 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五 | 3 | |
10 仪器仪表工程方向六 | 4 | |
15 生物医学工程方向三 | 16 | |
16 生物医学工程方向四 | 1 | |
17 生物医学工程方向五 | 6 |
注:以上为初分计划,学院有权视复试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2.复试人数比例
本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将考生按 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 名单, 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 (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 比 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 生人数组织复试。
3.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 学院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 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 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完成缴费后, 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 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大学学习成绩单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籍材料(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 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简历(篇幅不超过 2 页)
(6)获奖证书以及能力证明材料(如有,篇幅不超过 2 页) 以上材料均需按顺序整理成一个 PDF 文件,提交方式如下:
(1)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 2022 年 3 月 22 日 16:00 前将电子 版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mengli11@***.cn 逾期视为放 弃复试。
(2) 邮件主题: 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姓名(如: 资格审查+电子 信息(仪器仪表工程方向一)+王一)。同一招生专业下区分方向的 请务必备注方向名称及方向几。
(3)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需使用原件进行扫描。考生将上述材 料按顺序整理成一个 PDF 文件,PDF 文件命名格式为:资格审查+报 考专业(含方向名称及方向几)+姓名+考生编号(后五位)。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 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并于证明 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 复 试 名 单 请 查 看 天 津 大 学 精 仪 学 院 公 告 栏 (http://jyxy.***.cn/cn/)。
3.复试结束后,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 不予录取。
4.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院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远程复试注意 事 项 可 查 看 远 程 复 试 考 生 须 知 ( 网 址 :http://yzb.***.cn/xwzx/zxxx/202203/t20220317_321951.htm)
(2)复试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3 月 26 日
(3) 复试平台: 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ID 号及 具体时间安排将于复试前发布, 请考生注意查看邮箱及学院网站后续 通知。
(4)复试费用: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 90 元/ 生 。 通 过 硕 士 招 生 管 理 系 统 网 上 交 费 平 台 (网 址 : 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 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 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5.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 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 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听说能力测试内容 一般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听、 说、 读、 译的能力。
(2)专业课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 专业能力,以及对专业骨干课程的掌握情况。
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需要学生掌握 相关专业领域涉及的基本实验技能, 对一些基本实验操作及实验技能 进行作答。
(2)综合面试: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 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 考生理论 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 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 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 实践经历考核, 考生的事业心、 责任感、 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个人自述: 准备一份 3 分钟以内个人自述, 采用 PPT 形式。内容 包括: 个人介绍, 专业背景, 主修课成绩及英语成绩证明, 科研经历, 未来科研计划,个人获奖(如有)等。
每名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 20-30 分钟左右, 具体时长可由复 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 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6.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 200, 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80 分, 综合素质考核 120 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专业课测试 65 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30 分、综合面试 90 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 和,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7.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招生单位有必要时, 可对相关考生进行 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 考生应 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 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
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 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四、录取与调剂
1.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 坚持择优录取, 保证 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 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 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 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录取。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 ×60% +复试总成绩×40%
3.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参加资格审查,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 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 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信息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 学院汇总复试结果, 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在学院 官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 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 改。名单如有变动, 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 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咨询及申诉
精仪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及电话:mengli11@***.cn 022-27401298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 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 以教 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请各位考生认真查阅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 参加复试,考生可登陆学院(http://jyxy.***.cn/cn)公告栏 或者研招办网站(http://yzb.***.cn)及时查看。预祝考生复 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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