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考方向 | 学费 (元/年) | 授予学位 门类 | 备注 |
1 | 130201 | 音乐表演 | 4 | 10000 | 艺术学 | 美声、民声、流行演唱、钢 琴、吉他、电贝司、流行打 击乐、流行键盘、双排键电 子琴、萨克斯、双簧管、长 笛、单簧管、大管、圆号、 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 中提琴、古典打击乐、大提 琴、低音提琴 | |
2 | 130201 | 音乐表演 | 4 | 中国乐器 演奏 | 1000o | 艺术学 | 二胡、竹笛、唢呐、笙、古 筝、琵琶、扬琴、中阮、柳 琴、民族打击乐、大提琴、 低音提琴 |
3 | 130202 | 音乐学(师范) | 4 | 10000 | 艺术学 | ||
4 | 130204 | 舞蹈表演 | 4 | 10000 | 艺术学 | ||
5 | 130301 | 表演 | 4 | 10000 | 艺术学 | 侧重于服装表演 非统考专业 | |
6 | 130301 | 表演 | 4 | 戏剧与影 视表演 | 10000 | 艺术学 | |
7 | 130301 | 表演 | 4 | 京剧表演 | 免费 | 艺术学 | 非统考专业 |
8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10000 | 艺术学 | ||
9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10000 | 艺术学 | ||
10 | 130401 | 美术学(师范) | 4 | 10000 | 艺术学 | ||
11 | 130402 | 绘画 | 4 | 10000 | 艺术学 | ||
12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10000 | 艺术学 | ||
13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10000 | 艺术学 | ||
14 | 130506 | 公共艺术 | 4 | 10000 | 艺术学 |
注:
1. 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辽宁招生专门化)、招生计划、招生科类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各专业与各省统考专业对应关系,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我校招生信息网。
3.学费标准按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 1 )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 2 )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 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高额度为120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及录取
( 1 )辽宁省: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表演( 戏剧与影视表演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 京剧表演 )、表演( 侧重于服装表演 )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 2 )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投档原则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执行。.
( 3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省份:不设科目要求。
◆3+1+2模式省份:
辽宁:各专业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要求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其他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注:我校在各省具体的招生专业( 辽宁招生专门化 )、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 1 )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X100X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X100X40% )。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X100X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X100X5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
专业 | 省份及选考科目要求 | 报名考试时间 | 报名考 试芳式 |
表演 (京剧表演) | 辽宁(选考科目历史或物理) 广西(文科) | 2022年1月4日-11日 (报名) 2022年3月1日-8日 (视频作品提交) | 线上 |
表演 【注:侧重芋服装表演】 | 辽宁(选考科目历史或物理) 山东(没有科目要求) |
注:考试时间方式等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随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http://zs.***.cn )
( 1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 市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 2 )考试内容:
◆表演( 京剧表演 )演( 演员必考项 ):剧目片段表演150分、基本功四项( 唱、念、做、打 )150分,共计300分。奏( 乐队必考项 ):演奏唱段150分、演奏曲牌100分、视唱乐谱或节奏50分,共计300分。
◆表演[侧重服装表演]综合面试100分( 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 ).服装表演技巧140分、造型展示100分、特长展示60分,共计300分。
( 3 )成绩公布:2022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cn )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 86574436 024- -86592067 (传真) 024- 86592982 (申诉)
招生网址: http://zs. synu. edu. cn
沈阳师范大学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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