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取得河南省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同等学力及中职对口考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教育类型、培养层次及证书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学校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培养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成立单招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定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晰、工作机制完善,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其管理
(一)普通高中学生文化成绩采用省招生考试院下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等级进行折合文化分(A、B、C、D对应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0分)。中职生和同等学力社会考生文化成绩进行文化知识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满分300分。
(二)高中生、中职生及同等学力社会考生报名考生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测试科目为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规划等,职业测试总分300分。
(三)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进行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实行单列计划,择优录取,退役士兵报考我院考生需在3月28日8:00—18:00工作时间内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所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304室递交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
(四)报考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等8个专业的考生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总分300分。其中文化成绩占比40%,专科课成绩占比60%。并根据报考人数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该专业类别考生录取时不予调整专业。
(五)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考生单招录取后在睢县校区(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轻工业学院)培养学习。
(六)各项考试、考核的组织及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程序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在3月28日8:00—18:00工作时间内报送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在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备案(考生须上报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4日9时至26日18时。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省招办进行资格确认,凡符合省招办网报条件并下载报考信息后,学院及时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
(三)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 2022年4月9日,具体时间院招生办官网发布。
2.考点设置、疫情防控监管等按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及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3.考试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四)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可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总分、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两项总分依旧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2.录取工作在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公示、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并在学校招生办官网设立申诉复议监督渠道,接受考生及家长复议、复核、申诉、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
学院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以成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各级政府和学院的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有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学院设立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0-3182222 3183333
传 真:0370-3182016
监督电话:0370—3182038
学校网址:https://www.***.cn
学院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566号
睢县校区:商丘市睢县城南开发区(轻工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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