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2022年依法自主招生考试采取网上在线面试方式,面试平台为腾讯会议。
二、考试时间与考场
考生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和腾讯会议面试室房间号。每位考生房间号均为唯一,请考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房间号,不要泄露给他人。
考试当天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面试室,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考前准备工作。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8分钟。考生因各种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考的,请联系招生办公室申请调整考试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调整一次。
查询系统将于4月19日后开放,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内容与考题
考试内容根据我校2022年依法自主招生章程中关于考试科目及对应考纲的有关规定,考试内容不做调整,不超出考纲规定范畴。考题均为问答题,考生只需口头回答,无需输入文字。
四、考生考前准备
(一)准备参考设备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参考所需要的相关设备,包括具有视频和音频功能的终端设备两台(如电脑或手机);设备必须联网(建议使用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确保在线视频、音频无卡顿),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进行调试;考试过程中无需使用键盘。
(二)准备参考软件
考生应提前在两台设备中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使用到2个“腾讯会议”账号,请提前做好登录账号准备,可以一台使用自己手机号登录,一台使用家长手机号登录),并在考前熟悉软件使用方法。
(三)准备参考场地
考生应提前准备参考场地,场地应确保光线充足、不逆光、考试全过程需保证环境安静。
(四)其他
1.考试时采用“双机位”,请考生提前调整好设备摆放位置。
2.考试前请考生确认关闭参考设备中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在线面试的应用程序,确保设备电量充足。
3.考试当天需出示考生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如考生证件遗失的且近期无法补办的,请提前联系招生办公室。
4.考生考前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有关内容,并于考试当天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考生诚信承诺。
5.考试当天考生应着装得体、大方,不化妆、不戴帽、露出双耳、不得佩戴耳机,如考生需佩戴助听器的,请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6.考试当天除考生外其他人不得在场,如考生因身体疾病或残障等原因确实需要其他人员协助完成考试的,可于考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最多可安排一名人员协助。协助人员必须遵守考试保密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在考试过程中对考生答题给与任何暗示或影响。
7.本次在线面试正式平台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平台为华为云会议平台,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
8.考生如对在线面试准备工作有任何疑问,可致电021-57131552获取帮助。
五、考试流程
(一)准备
考生可提前一到两天登陆腾讯会议,进入面试室,调试设备和摄像头位置。
(二)报到
考生登录面试室后,将摄像头对准考生正面的设备的腾讯会议账号命名为“考生1”,将摄像头对准考生侧后方的设备的腾讯会议账号命名为“考生2”。严禁使用考生姓名、手机号或考生家长姓名、手机号命名登录账号。除身份核验阶段外,面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向面试考官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
考试当天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进行查验;确认考生设备使用正常,视频、音频满足面试要求;检查考生考试环境,确认光线充足、环境安静;调整、确认考生双摄像头机位,调试完成后考生不得移动摄像头机位;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指令完成考生诚信承诺。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入面试室完成报到的,原则上按缺考处理。
(三)考试
考前准备工作完成后,考生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开始考试。考试开始后考生应根据考官指令要求完成考试,每答完一题以“回答完毕”作为结束语,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擅自退出,否则按违规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根据考官指令退出面试室即可。
六、成绩发布与成绩复核
所有学生类别考试总分原始分均为100分,后续根据考生类别折算成最终成绩,具体折算比率为:A类考生3;B类考生1;C、D、E、F类考生2.5。
我校将于考试结束后发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七、考试纪律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具体如下: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
(二)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考试内容与材料属于国家机密,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不得录音、录屏、截屏,考试结束后不得向他人传播考试相关内容及材料。
(三)除考生身份查验阶段外,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官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查阅资料、不得佩戴耳机,不得由他人协助完成答题,不得离开摄像头拍摄范围。
(五)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认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八、录取
我校按照招生章程规定开展录取工作,录取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寄送录取通知书。
九、入学资格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我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我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十、监察及举报电话
我校纪检监察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1-57132760。
十一、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038240
电子邮箱:dzxxzsb@***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cn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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