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材料审查
车辆与运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材料审查组由3位及以上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采用综合评议、独立评分方式,按等级制给分,以总成绩排序。参照招生计划,按不超过3:1的比例审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9:00—10:30
资格审查方式:校外考生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将与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测试一并进行),本校推免生在参加笔试时现场核验学生证。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也不予录取。
(一)公开招考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核验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期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5)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在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第4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6)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7)诚信承诺书(附件2,自行填写签字),资格审查时要求宣读此承诺书。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均需备原件。由于疫情影响资格审查暂时无法提供原件者,请在资格审查前向院系资格审查人员说明。
(二)推荐免试申请人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
3)诚信承诺书(附件2,自行填写签字)
*特别说明:
报考类别中“应届硕士生”仅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完成学业时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谓拿“双证”)且最迟博士生入学前可以硕士毕业的在学硕士生。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如各类专业学位、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答辩通过后只获得学位证(所谓拿“单证”),均不属于“应届硕士毕业生”,按上述同等学力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网络远程考核事项说明
校外考生综合考核以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网络远程考核软件说明
方案一:使用腾讯会议(最新版) (需要两个账号)
方案二:使用ZOOM
登录https://meeting.***/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或手机下载腾讯会议APP。登录 https://www.***.cn/下载ZOOM客户端,或手机下载ZOOM APP。其中,方案二作为备选方案,也需提前准备。
要求:考生从官网下载软件客户端,并提前学习使用手册。面试采用双机位模式,需要能够支持腾讯会议(或ZOOM)的设备 2 台(手机或电脑均可),并保证网络流量和设备电量充足。各位考生须在2021年9月13日前准备并调试好考生端软硬件,考核委员会将在正式考核前安排软硬件测试,具体安排将会提前通知确认。考生须按照附件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参加复试。考生端不允许录音、录屏、录像。考生将于2021年9月13日前收到网络远程考核链接地址等相关信息。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笔试,30分钟)和综合面试组成。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2021年9月14日、15日,分组进行。公开招考及外校推免生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进行,本校推免生为线下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笔试部分主要考试微积分和英语,满分100分,其中微积分50分、英语50分。笔试成绩经归一化处理后得到标准分,该标准分为最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未进入前80%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面试部分主要考查申请人的综合能力,包括个人陈述和专业能力测试等。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公开招考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推荐免试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组成绩()”和“导师成绩()”两部分组成,并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到。
五、推荐拟录取
1.本校推免生
采用学习成绩、科技活动、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方式,按总成绩推荐录取。
其中,
GPA1:为前三年绩点线性映射得到的百分制成绩。根据已修学分数多少,对初始成绩GPA0(教学计划中前三年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平均绩点,线性映射得到的百分制成绩。当已修学分数(必修+限选)少于教学计划学分数不超过3学分时,不做修正,即GPA1=GPA0;当超过3学分时,按照如下方法进行修正:
科技活动奖励STA
根据《车辆与运载学院本科生推研科技创新奖励办法(2021)》确定。
2.外校推免生、公开招考考生
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采取导师-申请人双向选择方式分类录取。
3.其它
对专项计划等有自带研究生名额的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只参加面试,并以面试成绩确定是否录取。
六、申诉及联系方式
车辆与运载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http://www.svm.***.cn
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3482
电子邮箱:
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
1.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 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 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禁止使用耳机。
6.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7.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8.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院系规定方式与招生院系保持沟通。
附件2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生诚信承诺书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 。我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知晓其中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觉遵守。我承诺所提供、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违规行为,我愿意接受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
考生签名:
日期:2021年 月 日
原标题:2022年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