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学科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类别 |
专业(领域) |
计划数 |
一志愿 |
上线数 |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90200园艺学 |
26 |
8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95131农艺与种业(含联合培养14人) |
52 |
13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6 |
3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95131农艺与种业 |
1 |
1 |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1 |
0 |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园艺学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一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农艺与种业领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二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52分,英语二和思想政治理论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33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个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
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为总分不低于所在学科门类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75%。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20%,其他批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300%。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由学院负责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要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2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根据学校要求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英语口语四个复试项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2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测试各项目分值分别为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英语口语5分。综合测试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综合测试合格线为5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考试
复试科目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要求的科目。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复试考生思考2分钟后,现场口述作答,答题时间原则上为8分钟。
(2)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查。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成绩单)、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若有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可按规定上传到复试系统,供复试小组人员查看。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通过复试考官与考生以在线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由学院负责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应给出考核评语,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联系招生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联系招生学院。
(四)复试具体安排
以下为第一批次复试安排,其它批次另行通知。
1.复试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8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考生复试时间
第一批次复试:4月4日。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第一志愿且进入复试的考生。
其他批次考生考试时间及考试安排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3.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领域)名称 |
时间 |
园艺学、农艺与种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4月4日上午8:30 |
(五) 体检
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进行考生入学后组织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调剂时只能按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接收调剂。
6.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6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拟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以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3.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为0532-58957750,0532-58957740。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园艺学院和研究生处网站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750,0532-58957740)。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我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所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农艺与种业领域,招生计划为8人;与中国农科院深圳基因所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农艺与种业领域,招生计划为2人;与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农艺与种业领域,招生计划为3人;与山东省农科院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农艺与种业领域,招生计划为1人。
2.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原则上除课程学习外,在各联培单位进行培养。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学院的复试录取方案执行,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联合联培单位相关导师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1.此项复试细则适用于2022年园艺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所涉及内容若与学校文件不符者,以学校文件为准。
青岛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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