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设监督员一名,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
类 别 | 专业(领域) | 招生计划数 | 学 制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23 | 三年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6303食品工程 | 6 | 三年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100 | 三年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6303食品工程 | 1 | 三年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1 | 三年 |
注:以上计划包含联合培养招生计划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类 别 | 专业(领域) | 总分 | 英语、政治(满分=100分) | 业务课(满分>100分)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273 | 38 | 57 |
专业学位 | 086303食品工程 | 273 | 38 | 57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252 | 33 | 50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6303食品工程 | 273 | 38 | 57 |
095135食品加工与安全 | 252 | 33 | 50 |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批次(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120%。其他批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300%。
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负责按照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学院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考前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1. 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2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加试科目考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报考专业规定的两门加试科目《食品化学》和《食品微生物学》。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取消录取资格。
2.综合测试,时间原则上2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和英语口语(5分)四个复试项目,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0分钟,满分100分,要求考生复试综合测试不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食品工艺学》。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每名考生试题不重复,考生在线口述答题。
(2)面试考核基本内容
由相关专家提问相关毕业论文或者科研成果等相关专业性的问题。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面试材料,可提前上传到复试网络平台。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包括英语听力5分、英语口语5分,考试随机抽取试题,考生在线口述答题,每名考生试题不重复,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告知复试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复试学院。
(四)复试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费缴纳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时间:4月2日-4月3日,上午8:00开始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校各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3. 综合测试时间安排
专业(领域)名称 | 时间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月2日上午8:00 |
食品工程 | 4月2日上午8:00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4月2日、3日上午8:00 |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学术学位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分别为083200、097200,二者(均含其所辖二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根据复试细则,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方式筛选出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如果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英语成绩的高低筛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6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复试结束后会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专业(领域)拟录取人数不得多于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2. 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领域)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4.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5. 学院工作小组应在复试结束后,会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网站公示,接受考生监督。学院工作小组会加强对公示和上报的材料及成绩真实性的核查,各项成绩会做到有据可查,真实准确。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含调剂)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学院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电话为0532-58957202,0532-5895797。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学院和研究生处网站专栏,公布复试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202,0532-5895797)。学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学院与山东农科院、中国农业科学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种食品研究院、中国农科院深圳基因所等单位联合培养招生专业为食品加工与安全,招生计划为36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特种食品研究院进行培养。培养要求要遵循联合培养单位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学院的复试录取细则执行,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计划专项专用。
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由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和校内导师共同指导;联培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分配由研究生和校外导师双向选择确定,校内导师的分配由学院根据专业方向确定。
5.已接受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须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承诺书》。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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