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设监督员一名, 负责本学院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各专业(领域) 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 专业(领域) 考生的综合测试 (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 听力) 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复试小组安 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领域) 招生计划
专业(领域) | 全日制计划数 (个) | 非全日制计划数 (个) | |
学术学位 | 生物学(071000) (含联培专项 23 人) | 60 | 0 |
专业学位 | 生物技术与工程(086001) (含联培专项 6 人) | 38 | 4 |
三、复试
(一)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生物学”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 290 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语、政治不低于 39 分,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9 分),“生物技术与 工程”领域初试成绩不低于 273 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外语、政治不 低于 38 分,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 57 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实行差额复试, 第一批次(一志愿) 复试差额比例 150%,按照达 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他批 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160%。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该专业(领域) 招 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按照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的《青岛农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 学 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不予复试 和录取。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 和复试过程诚信, 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漏考题信 息。
1. 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 2022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 域) 的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 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 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 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 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本人的《教育 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 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除 需提供以上(2)或(3)所需材料外, 还需提供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按照《青岛农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 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审核。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同等学力 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1.加试科目考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生物技术与工程”领域复试前应 加试规定的两门科目: ①发酵工程, ②分子生物学。加试科目每门满 分 100 分, 合格线为 60 分, 考试时间原则上为 30 分钟。加试科目考 试采取随机抽取试题后向考生展示并复述给考生, 进行在线口述作 答。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 取消复试资格。
2.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 分)、面试(60 分)、英语听力(5 分) 和英语口语(5 分) 四个复试项目, 满分 100 分。 综合测试成绩 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 为 20 分钟。综合测试合格线为 50 分, 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不予 录取。
(1)专业课考试
考试科目为我校《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 试科目《普通生物学》,考试时随机抽取试题后向考生展示并复述给 考生,考生思考后, 进行在线口述作答。
(2)面试
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 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 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 创新精神(学 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创新能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 业考生) 或职业精神、职业能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 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 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书、 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实 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大型仪器设备 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子材料。
(3)英语听力及英语口语
通过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英语在线交流进行考核, 考核考生 的英语听说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 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 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 必要时可采 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 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 生,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联系复试学院, 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 调剂信息时即联系复试学院。
(四)复试具体安排
1.缴费
复试费 180 元,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 4 月 3 日(生物学); 4 月 3 日 (生物技术与工程)。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领域) 的第一志愿 考生。
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 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 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 2010〕2 号)要求, 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 和调入专业(领域)的A 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 类 (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 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 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 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 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在全国统一命 题科目英语中, 调剂时只能按照英语一、英语二由高到低正向调剂。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 生择优接收调剂。
6. 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报考条件, 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 学院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 不接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 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 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
2.根据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按照统一标准筛选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 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 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可在填写志愿 24 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 6 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 并 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学院组织的网络远程复试。
4.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 24 小时内, 在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 总成绩分别 排名。
2. 按各复试批次对复试合格的不同专业(领域) 考生分别进行 总成绩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照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如 初试总分相同则依次以初试英语、复试英语听力及口语、面试成绩由 高到低排列。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 按批次对各专业(领域) 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由 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拟被录取的各专业(领域)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专业 (领域) 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 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 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 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 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 录 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 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 考生应 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 在我 校复试(含调剂) 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 关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 违规行为的考生, 一经查实, 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取消录取资 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 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 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 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 定行为的工作人员, 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 (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总监督员 1 人,每个复试小组各设立监督员 1 人, 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 我院畅通申诉举报 渠道, 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 律 的 , 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举报 ,举 报 电 话 为 0532-58957640。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 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 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 信息。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 可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 0532-58957640)。 学院进行核查、处理。
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 根据学校参与山东省科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与中国科学院 海洋研究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生物学专业(专业代码: 071000)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 18 人;与中国科学 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生物学专业(专 业代码: 071000)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 5 人。
2. 根据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与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基因组研究所设立生物技术与工程 (专业代码: 086001)联合培 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 2 人; 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 术研究所设立生物技术与工程(专业代码: 086001) 联合培养研究生 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 4 人。
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除课程学习 外,在各联培单位进行培养。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按照我院的 复试录取细则执行, 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联合联培单位相 关导师组织实施。
生命科学学院 2022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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