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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年04月12日16:11  青岛农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青岛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 “院工作小 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织成立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 以下简称“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复试小组工作规范》 要求组织本专 业(领域) 考生的复试。

院工作小组成员及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等均实行回避制度,有 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不得参 与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各专业(领域)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及 名称

全日制 计划数

退役士兵

计划数

(全日制)

非全日制 计划数

退役士兵计 划数

(非全日制)

学术 学位

120300 农

林经济管

7

0

0

0

专业 学位

095137 农 业管理

45(含联 培 3 人)

2

29

0

095138 农 村发展

46(含联 培 3 人)

0

24

0

三、复试

(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353 分,其中,全国统 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51 分,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 77 分。

农业管理和农村发展两个领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 252 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33 分,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不低于 50 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 为总分不低于 报考专业(领域) 所在学科门类A 类考生“国家分数线”的 75%。

2.复试差额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批次( 一志愿) 复试人数均为相应专业 (领域)招生计划(不含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 120%, 其他批次(调剂) 复试差额比例为 150%。

根据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 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 2022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 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 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 过程恪守诚信,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漏考题信 息,严禁替考。


1. 复试资格

( 1)符合我校 2022 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领域) 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 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 学 生 证 及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上 (https://www.***.cn) 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 等电子证明材料。

(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 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n) 本 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因故不能提供的,需 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等电子证明材料。

( 4)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 生除需提供以上( 2)或( 3)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前有关 学历( 学籍) 材料、《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 电子证明 材料。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 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 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 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 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 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 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 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确认,提交加分申请及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 三)复试方式、 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1.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 台。复试采取“双机位”的形式,复试过程遵循“三随机”工作 机制( 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 抽取复试试题)。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同等 学力考生还需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 1)加试科目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农业政策学》 和《区域经济学》 两门 考试科目,采用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后向考生展示,考生复述后在线 口述作答的方式考试。加试科目每门满分 100 分,合格 线为 60 分。加试考试时长原则上不少于 15 分钟。加试科目成绩 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不能参与复试 录取排名。

(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听力与英语 口语四个 复试项目。综合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 20 分钟,满分 100 分。综 合测试各项目分值分别为专业课考试 30 分、面试 60 分、英语听 力 5 分、英语 口语 5 分。综合测试合格分为 60 分。综合测试成 绩和初试总成绩按计算方式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专业课考试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考试科目为《微观经济学》;

农业管理和农村发展领域考试科目为《农业技术经济学》;

专业课考试方式为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向考生展示,考 生复述后在线 口述作答。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通 过考生在线回答面试人员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 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 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 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科研创新能力( 学 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或实践能力、职业精神、职业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考生)。


综合素质和能力: 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学业成绩单、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证 书、奖学金证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科研 成果、实践(实验)能力材料(参加专业实践成果材料、操作过的 大型仪器设备清单等),其他荣誉或奖励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电 子材料,并按规定上传到复试系统,供复试小组人员查看。

3)英语听力及英语 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以复试小组人员与考 生在线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核。

(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职 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 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 4)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 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联系学院,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 报调剂信息时即联系学院。

(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 180 元,未缴费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和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 一志愿) 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院各专业 (领域) 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3 日至 4 月 6 日,具体安排见我院发布的考生须知。

其他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 为准。

( 五)体检

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教育 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 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 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具体体检 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

(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 门类( 即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 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 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 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 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 学二、数学三、数学(农) 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 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接收调剂。

6.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应符合非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 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 不接 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 (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系统 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 12 个小时。

2.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 标准遴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 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 24 小时后自行 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 6 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 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校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拟录取通知的 24 小时内,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 ×70%+综合测试成绩 × 30%。

(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 总成绩分 别排名。

2.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总分顺序排名; 初试总 分相同者按初试英语科目成绩排名; 初试总分和初试英语科目成 绩均相同者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排名。

(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 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

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 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 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等内 容,在我校复试(含调剂) 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 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 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 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 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宣传与咨询

校研招办及学院将通过研究生处网站、研招网等平台发布 “青岛农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等相关规定与通知,推送有关 信息,如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请及时关注。

七、相关工作制度

(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 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 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 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 理。

(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同时,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 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 公室举报,举报电话为 0532-58957294。

( 三)信息公开制度

研究生处和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 四)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 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 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 答卷等涉密材料; 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 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 的考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 诉(投诉电话 0532-58957294)。 院工作小组进行核查、处理, 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 或 口头方式答复申请人; 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院工作小 组调查后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

1.学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设立联合  培养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涉及 “农业管理”(专业代码: 095137) 和 “农村发展”(专业代码: 095138)两个专业学位领域,专项  招生计划各为 3 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原则上 除课程学习外,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进行联 合培养。培养要求遵循联合培养规定、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 定。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按照本 方案执行, 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九、其他事项

1.  本方案适用于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 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  本方案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 以上级文件为 准。

( 注:青岛农业大学管理学院于 2022 年 1 月更名为青岛农 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

2022 年 4 月 1 日


原标题: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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