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2 年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专升本) 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 的招 生工作, 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结合内蒙古医科大学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 10132。
第四条 办学地点:
金山校区(呼和浩特市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 5 号);
锡林校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南路 60 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高职高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设立由学校领导及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 处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生工作专班, 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 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 研究制定学校“专升本”招生规模, 包括标准、 条件和实施细则。
第八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 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九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工作过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区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应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 2022 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二)专项计划考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 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免试考生
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 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区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第十一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 网(https://www.nm.***/)“专升本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 名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 日—7 日,每日 9:00— 17:00,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网报志愿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9 日—4 月 1 日,每日 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 语言文字命题;除蒙医学及蒙药学专业外,专业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 文字命题。公共课考试科目包含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 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内容。公共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200 分(每部分 内容 50 分),专业课考试科目满分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公共课考试说明详 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 本”公告栏的具体通知,专业课考试说明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 网(https://pgzs.***.cn/)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2 年专科层次起点升 本科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说明”。
第十四条 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专升本 考试成绩查询方式进行成绩查询。
第十五条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有异议科目的考试成绩提 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时间为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成绩之日起 72 小时 内截止。 复核范围为试题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情况,其他情况不属于复 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具体申请复核办法见内蒙古医 科大学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s://pgzs.***.cn/)发布的《内蒙古医科 大学 2022 年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复核通知》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审定, 2022 年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分 “普通计划”、“专项计划”和“免试计划”三类, 具体如下: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专业 | 计 划 数 | ||
普通计划 | 专项计划 | 合计 | |||
1 | 医学 | 护理学 | 16 | 16 | 32 |
2 | 管理学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3 | 3 | |
3 | 医学 | 药物制剂 | 2 | 2 | |
4 | 医学 | 临床医学 | 5 | 5 | 10 |
5 | 医学 | 临床医学(卓越 3+2) | 30 | 30 | |
6 | 医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1 | 4 |
7 | 医学 | 蒙医学 | 6 | 2 | 8 |
8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1 | 1 | 2 |
9 | 医学 | 中医学 | 5 | 1 | 6 |
10 | 医学 | 药学 | 1 | 6 | 7 |
11 | 医学 | 蒙药学 | 2 | 2 | |
合计 | 70 | 36 | 106 |
第十七条 获奖免试计划暂不安排,后续具体安排待教育主管部门通知 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临床医学(卓越 3+2)”招生计划要求专科阶段为全国首批 “3+2”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班考生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 选拔”的原则,执行“学校负责,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建立招生问责制,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条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学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具体录取时间及安排:
1.录取时间: 2022 年 5 月中旬完成;
2.2022 年获奖免试生补录: 2022 年 5 月中旬完成;
3.发放录取名册: 2022 年 6 月上旬完成;
4.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2 年 6 月上中旬完成。
第二十四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按照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及 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考生所读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 具体按照《内 蒙古自治区 2022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 执行。依据《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内教办发〔 2022〕3 号)要求,学校针对以下 3 种考生类型进行分别录取。
1.免试考生录取: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根据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单独划定分数线, 并按照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普通考生录取: 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 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工作结束后, 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 公示 5 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 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入学体检,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入学 体检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第二十八条 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未取 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将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科收费标
准。
第三十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专业介绍详见学校网址
https://jwc.***.cn/。
第三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普通专升本学生 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学习起止时间按 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 0471-8136765。
第三十四条 内蒙古医科大学网址: http://www.***.cn,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 pgzs.***.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 触, 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内蒙古医科大学以往 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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