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22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2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将于3月19-20日举行,我省开考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现将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安排
1.报考条件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报名仅限我市在校中职生、在籍自考生和PETS保留单项合格成绩考生等。
我市有报考需求的在校中职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登记后报当地考试机构,后在规定时间到本公告中指定网址的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由当地考试机构统一安排考点。
我市其余报考者须在12月30日8:00至12月31日16:00先登录宁波市PETS考生预约登记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网址:,登记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本公告中指定网址的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由市级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市本级考点。
线上预约登记对象:
(1)宁波市在籍的自考生,以02开头准考证号的自考考生,登记时上传自考报名系统中个人信息页面截图(提醒:我省在籍自考生可以报名参加4月自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考试。) ;
(2)在我市有保留成绩考生上传中国教育考试网成绩查询结果页面截图(2021年9月有通过单科成绩);
(3)宁波户籍,登记时上传户口簿本人页与户主页照片;
(4)无宁波户籍但长期在我市居住人员,登记时上传有效期内的宁波市居住证照片或电子居住证截图;
(5)无宁波户籍但长期在我市工作人员,登记时上传最近3个月宁波地区缴纳记录的社保证明;
(6)无宁波户籍但在宁波求学人员,登记时上传注册期内的宁波学校学生证照片。
重要提示:
本次线上预约登记仅为报名预约登记,不登记的考生将无法报名。同时因考位紧张,考生登记后可能会存在不能抢到考位的情况。请所有登记成功的考生在正式报名期间尽快完成报名。
报考者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考生应注意,考试时所持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一致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1999〕45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财综〔1999〕122号文件规定,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个级别报名费为130元/人(笔试70元/人,口试60元/人),报考者须在报考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
报考者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报考者可以分项(笔试、口试)报名,也可以同时报考两项,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的考试,不允许跨级别报考,不允许重复报考,否则将按照违规处理。
报考者网上缴费前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认单中的各项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报考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后果自负,不予退费。
2.报名时间、缴费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9时至7日16时(额满即止),报考者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cn),进入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试报名”页面完成报名(网上注册、科目选择及网上缴费)。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报考失效。报考者缴费成功后,需返回报名系统,确认支付科目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只有“已支付”状态才表示该考试科目报名成功。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于2021年12月29日9时起开放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信息采集功能,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提前注册通行证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3.报名咨询
报考者在报名过程中遇到注册(例如:证件号码被占用)、登录(例如:找回登录账号),缴费(例如:系统缴费状态未更新)等问题,应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咨询电话( 010-82345367-1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在报名期间如遇其他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我院及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咨询电话,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有关考试机构报名咨询电话和公告网址
考试机构 |
报名咨询电话 |
报名注意事项 |
市辖区 |
0574-87323004、87320287 |
- 1.我市中职在校学生选择本校(或本地区)报名点参加考试;
- 2.我市其余报考者选择“宁波社会考生报名点”。
|
北仑区 |
0574-89383988 |
镇海区 |
0574-86371177 |
象山县 |
0574-65737811 |
宁海县 |
0574-65560354 |
鄞州区 |
0574-88121127、88121128 |
余姚市 |
0574-62719483 |
慈溪市 |
0574-63919089 |
奉化区 |
0574-88933187 |
三、防疫须知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前十四天起,考生须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和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的有关防疫要求。
考生备考期间(特别是考前十四天)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新冠肺炎疫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由考点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报名参加PETS笔试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听力残疾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5日内向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2.考生可自2022年3月7日9时起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生若需申请发票,需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23日17时前)向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
4.考生在考试结束5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分数的任何疑问,应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5.自2021年3月考试起,电子版证书替代原有的纸质版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版证书等同于以往发放的纸质证书。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