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及考生复试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 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将于 3 月下旬 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如下准备。
一、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复试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如未上交,不 予复试; 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所有考生
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
②考生准考证。
③ 《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 1)。
④ 《资格审查单》 (附件 2)。
⑤ 《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 3)。应届生由考生就 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 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⑥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审核盖章) 。
⑦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提交相关的清单和佐证材料。
⑧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本科毕业时无毕业论文要求的考生可不交此材料, 应届生可上交目前能提供的毕业论文相关材料) 。
⑨体检表原件(附件 4,仅限拟录取考生) 。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 示后一周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 寄送至招生学院。
2.应届毕业考生
①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待入 学时交验。
② 《 教 育 部 学 籍 在 线 验 证 报 告 》 ( 来 源 网 址 : http://www.***.cn/xlcx/bgcx.jsp) 。
③专升本应届生复试时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 以 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
④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持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培养方案 和所获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入学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字样。
⑤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 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 关证明原件。
3.往届生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 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来 源网址: http://www.***.cn/xlcx/) ,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网址: http://www.***.cn/xlrz/)。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
4.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 批准书》 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
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 件 5);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 6)。
③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 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 料的照片。
(二)材料上交
所有材料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以顺丰快递的方式寄送至: 浙江 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宁波大学医学院王长来楼 A103,赵老师收,电话: 0574-87609593。电子版需以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的形式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储存 成一个文档,以“专业(学硕/专硕) +姓名”命名(如有论文等材料,则须提交 论文电子版,跟存储其他材料的文档一并压缩在一个文件夹) ,在“云考场”平 台内上传(上传步骤见附件操作手册,见附件 7)。请提前做好准备,材料上交 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证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复试须知
(一)复试准备
我院 2022 年将首选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在“云考场”故障的情 况下备选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请考生做好如下 准备:
1、硬件要求: 1 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及音响设 备) 、1 部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用于固定 2 机位) ,有条件的考生可准备备用 设备一套。考生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所有设备需在考试前完成调试,需熟练掌 握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的方法。
2、网络要求: 必须使用最新版 Google 浏览器,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使用有线宽带(不建议使用无线网络,容易卡顿) 。提前测试网络,保证网络连 接正常,无明显卡顿。
3、环境要求: 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 场所准备复试。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书籍、纸质材料或复试相关资料,复试时
房间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4、软件要求: ( 1)首选: 电脑使用 Google 浏览器(仅限此浏览器) 登录 “云考场”(网址: https://v2-ykc-exam.***/user/login/NBUEdu) 或下载登录“云考场”客户端(下载网址: https://down.***/) ;手机下载安装“云考场”APP。(“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7)(2)备选: 电 脑 使 用 Google 浏 览 器 登 录 学 信 网 “ 招 生 面 试 系 统 ” ( 网 址 : https://bm.***.cn/ycms/stu/) ,手机下载安装“学信网 APP”。
5、其他要求: 考生务必保证网报登记的手机号码正确,如有更换需及时联系学院联系人进行修正,因考生失联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复试要求
1、设备摆放要求: 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 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腹部,双 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登录视频会议系统的手机一般作为二机位设备,手 机摄像头需摆放在考生侧后方,与考生后背面成 45 度角,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 人和电脑屏幕,复试时全程开启,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耳机。
2、仪容仪表要求: 因复试开始前复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 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 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 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复试时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必须关 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使设备均处于免打扰状态; 同时,需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为“永不”, 避免考试进行时因手机锁屏无法提供二机位视频。
5、复试时需带好如下用品: 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人 初试准考证; 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 纸 1 张,有其他物品需求,另行通知。
6、复试时如有随机抽题答题环节,中途如出现掉线,重新上线后原先抽取的题目将作废,需重新抽题并作答。
7、复试当场如出现断网、断电、设备故障等意外状况且无法重新登录系统超过 2 分钟,请尽快恢复手机通话功能,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电话。一旦要登录复试平台,手机通话功能务必保持关闭状态。
8、非客观因素造成的复试中断,视作结束复试,不再安排重新复试,如产 生争议,考生可提出申诉, 由学院或学校复试应急协调小组做出研判。
9、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进行最小化考试平台界面或其他如截屏等操作,一 旦平台检测到异常操作,视为作弊。
(三) 复试流程
1、“云考场”复试流程(首选使用,平台使用详见附件“云考场”考生使 用手册)
①加入学院复试 qq 群,群号将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本人手机;
②登录“云考试”平台(账号为本人手机号) ,完成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 传;纸质材料按要求及时寄送;
③参加“云考场”平台模拟运行测试: 登录“云考场” ,点击进入“测试 考场”进行平台模拟测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④复试当天,登录“云考场” ,点击“正式考场” ,选择正确的考场进入 候考区,进行机位调试,做好进入主考场准备;
⑤接受考官邀请进入主考场,考生当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向考官 展示本人身份证正面(带照片一面) ,确认人证相符后考试开始;
⑥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英语面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考官结束该 考生考试,复试完成(注意: 正式考试全程,考生切勿点击任何按钮或有其他违 规操作,一旦系统检测到有缩屏或截屏等操作,视作作弊; 如考生点击退出考试, 视为结束考试,不得重新参加复试) 。
2、学信网“招生面试系统”复试流程(在“云考场”故障时作为备选使用)
①如云考场平台故障,手机请恢复通话功能,按照工作人员通知,使用本 人学信网账号登录学信网“招生面试系统”(登录前,请关闭手机通话功能) , 完成准考信息确认等操作,在候考区等待面试邀请;
②接受考官邀请进入主考场,考生当场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 ,向考官 展示本人身份证正面(带照片一面) ,确认人证相符后考试开始;
③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英语面试时间不少于 5 分钟。考官结束该 考生考试,复试完成(注意: 正式考试全程,考生切勿点击任何按钮或有其他违 规操作,一旦系统检测到有缩屏或截屏等操作,视作作弊; 如考生点击退出考试, 视为结束考试,不得重新参加复试) 。
(四) 注意事项
1.规范复试。考生按照《宁波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 则》 (见附件 8)及医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
2.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和《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 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以及宁波大学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 在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 者其他帮助的行为;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 答案的行为;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 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 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文件。 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 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按作弊论处。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联系人: 赵老师
快递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 818 号宁波大学医学院王长来楼 A103
办公电话: 0574-87609593
邮箱: yxyyz@***.cn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2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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