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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2年04月11日10:39  宁波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校党委的领导下,稳妥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总计划

已录推免数

统招计划

备注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全日制

47

3

44

 

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30

 

30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基本原则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复试要求与比例

1.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复试录取后有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复试比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按实际招生数的1:1.2,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公共管理(MPA)专业一志愿复试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在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后,复试比例按不低于实际缺额数的1:1.5进行调剂。

3.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第一时间与学院联系,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复试内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

专业知识(含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面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招生目录中所规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单独计分。

7.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寄往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办(宁波市风华路818号)。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300

0.7

将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

2

专业面试

100

0.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0.1

4

加试考核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初试满分为5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初试满分为3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7 +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四、调剂

1.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2.我院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及一志愿录取情况公布调剂缺额。

4.学院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遴选、接收调剂考生,并按初试成绩排名择优拟定调剂生名单。

五、录取

1.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若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加总进行排名。

2.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中若出现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咨询与监督、申诉渠道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玉书科技楼7号楼504室),电话:0574-87609175(咨询),0574-87609186(监督与申诉)。

信息公开:学院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栏http://mks.***.cn/info/1136/4710.htm)


原标题:2022年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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