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侨大学简介
华侨大学1960年创办于著名侨乡福建省泉州市,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设立、中国第一所以“华侨”命名的高等学府。华侨大学直属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是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大学之一,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华侨大学位于中国福建省,校区分别在联合国最佳人居奖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市和东亚文化之都、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
华侨大学是中国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大学,现有26个学院、90个学系(部、中心)。有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7个专业通过国际及国内专业认证。学校形成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覆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41个,福建省高峰高原学科17个。工程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5‰,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3个学科居ESI前1%。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连续三年位居百名以内,学生国际化水平第4名。
华侨大学是最早面向海外招收华侨及留学生的中国高校之一,现有在校各类学生3万多人,有来自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港澳台和外国学生7070人,是境外学生最多的高校之一。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已与五大洲42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招生院校,在全球设立了130个办事或招生机构。
华侨大学始终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秉承“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为海内外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超20万名,其中6万多名校友分布在港澳台及海外各地,成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的友好使者。
学校总占地面积21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500余万册,基础设施完善,实验室设备先进,具有一流的学生宿舍和“全国高校百佳食堂”,拥有篮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游泳、攀岩等活动场地,是海内外学子求学的圣地、成才的摇篮。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是华侨大学承担华文教育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其前身为集美华侨学生补习学校,1953年著名侨领陈嘉庚先生受中国政府委托创办,1997年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决定将集美侨校并入华侨大学,与华侨大学对外汉语教学部合并,成立华文学院。
学院现有 “华语与华文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个学术硕士点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点;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和汉语言三个本科专业,其中华文教育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院不仅设有研究生、本专科学历教育和初、中、高非学历教育,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预科教育,还开办短期汉语学习班、华文师资培训班、海外学生夏(冬)令营、境外学生预科教育等,形成了以华文教育为主要方向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为中华文化的传播和海外华文教育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海外享有极高的声誉。
二、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简介
(一)设立背景及申请对象
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由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5年设立,面向海外,资助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华侨华人攻读华文教育本科专业。
(二)申请方法
申请人通过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使领馆委托的单位申请。申请人须与当地华侨华人社团或学校签订协议书,保证毕业后回所在国从事华文教育工作5年以上。
(三)奖学金内容
奖学金包括四年学费、住宿费和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三、专业介绍
(一)教学内容及培养目标
华文教育专业以中国语言文化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理论方法为基本教学内容,旨在培养能够全面系统掌握汉语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中国历史文化,掌握华文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能够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华文教学、管理人才。
(二)专业特色
华文教育专业面向海外培养华文教育师资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要求学生掌握海外华文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系统掌握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基本知识,具备以汉语为教学语言、针对海外华侨华人开展华文教育的良好能力。
(三)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学生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具有良好的汉语口语、书面语表达能力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毕业时汉语能力应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德、体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条件规定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凡有志于从事华文教育工作、具有海外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程度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的海外华侨华人学生均可报读。
海外华侨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学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学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五、入学方式
可直接申请,经审核后,择优录取。
六、报名方法
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人请与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联系或其委托的学校或机构联系。
七、报名材料
(一)奖学金生申请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s://admissions.***.cn/)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或填写《华侨大学华文教育专业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表格请登陆招生处网站https://zsc.***.cn/下载后填写打印出来,并签字确认。
(二)两张小二寸(尺寸为:35mmx50mm)的半身近期彩色免冠相片。
(三)护照复印件,报到时查验原件。
华侨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及由住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含中文译文,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公证书(含中文译文,须注明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以上住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须办妥住在国认证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当事人在住在国办理公证确有困难,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在确认其居留证明属实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出具居留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高中阶段成绩总表,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报到时查验原件。
(五)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其委托当地侨团侨社或中学校长的推荐信原件。建议推荐机构对所推荐学生进行心理筛查,不予推荐心理不健康者。
(六)奖学金申请人填写《中国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奖学金学生毕业回国服务协议书》。
(七)体检表
学生须在所在国医疗机构先行进行体检,携带医疗机构出示的体检表、X光片、血液检查记录等体检报告原件到校件到校报到。
八、报名截止时间
奖学金生:2022年6月30日截止报名。
九、学习签证的办理
华人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及JW202表到中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来华学习签证(X1)。进入中国30天内,所有学生必须将学习签证转换成居留许可,办证费用自理。
十、费用
(一)获得海外华文教育专业奖学金的学生免报名费、学费、住宿费,每年享受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补贴,按月领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活费待来华后发放)。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教材费、膳食费、医疗保险费、体检费、签证费等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邮政编码:361021
电话:+86-592-6161258
传真:+86-592-6161258
邮箱:hquwz@hqu.***, zsb@hwmail.***.cn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