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招收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章程
为了保证2022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华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现有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汕尾校区。
石牌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邮政编码:510631。
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邮政编
码:510006。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邮政编码:
528225。
汕尾校区: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邮政编码:516622。
二、报名资格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HKDSE)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在2022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资讯(考生资料、监护人、就读学校、报考志愿等),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 习证明材料等内容。考生于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资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缴费方式见报名系统公告)。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以供高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画表格及相关档,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类 |
招生专业名称 |
主要授课语言 |
额外科 目要求 |
入学面试 |
理科 |
化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
生物科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生物工程 |
汉语 |
无 |
无 |
心理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应用心理学 |
汉语 |
无 |
无 |
地理科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小学教育(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传播学 |
汉语 |
无 |
无 |
社会工作 |
汉语 |
无 |
无 |
公共事业管理 |
汉语 |
无 |
无 |
行政管理 |
汉语 |
无 |
无 |
文科 |
学前教育(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历史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地理科学(师范) |
汉语 |
无 |
无 |
传播学 |
汉语 |
无 |
无 |
社会工作 |
汉语 |
无 |
无 |
公共事业管理 |
汉语 |
无 |
无 |
行政管理 |
汉语 |
无 |
无 |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30名,各专业收生人数不限,录取时,学校将视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及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低录取标准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必须为10分(含)以
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3、录取办法
对达到以上条件的考生将以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同时参考报考材料、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学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七、入学及体检
对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入学指南》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
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八、其他
1、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高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相同。
我校收费标准统一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高校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6060元人民币/生·学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人民币/生·学年。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800—1600元人民币/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学生在校期间,按《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文件及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
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本章程的解释
权归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5211098
传真:020—85213484
咨询邮箱:zsb02@***.cn
网址:http://zsb.***.cn/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二0二一年十一月
原标题: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