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级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基地,以及广东省中小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体育人文社会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培育),体育教育专业是广东省名
牌专业,我校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进入A类学科。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竞技运动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制定并公布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有关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三、招生项目和计划
我校2022年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按“单独招生”和“高考招生”两个类别单列,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获得一级运动员或以上称号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单独招生或高考招生,二者不可兼报。具体招生项目和计划如下:
项目 |
单独招生 |
高考招生 |
|
二本线(若各省有另外划定控制 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的 65% |
二本线(若各省有另外划 定控制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
||
乒乓球 |
0-3人 |
0-6人 |
0-10人 |
游泳 |
0-6人 |
0-6人 |
0-10人 |
武术 |
0-3人 |
0-6人 |
0-10人 |
注: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终入选资格名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游泳项目根据校游泳队需要设置项目,以考生参加全国游泳统测所取得的各泳式100米或200米单项(蝶、蛙、自)或200米个人混合泳或400米自由泳的成绩作为认定的依据。
四、就读专业
体育科学学院:运动训练专业
五、报考条件
1.单独招生
选择“单独招生”的考生须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全国(或国际)
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2.高考招生
各项目报名要求如下:
游泳: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或国际)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乒乓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或国际)比赛前八名者(仅限单打、双打)。
武术: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考生,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比赛(或国际)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游泳项目获奖不含接力项目;武术仅限个人项目;乒乓球项目是指单打、双打。如参加赛事类型存有异议,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
六、报名申请
1.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所有考生,必须在2022年2月15日10:00--2022年2月20日22: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n/gspyddbm/),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
上传材料包括:
(1)《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报名平台);
(2)考生本人身份证;
(3)与报考项目对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5)符合报名条件的体育赛事获奖证明;
(6)该项赛事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与本人页;
高水平运动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无需邮寄报名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报名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一致。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材料不实者,一经发现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已经通过选拔的,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考生在我校报名系统中报名审核通过后必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交费。注册时间为2022 年2月7日12:00至3月7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文件的要求,选择“单独招生”的考生须自行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选择“高考招生”的考生须自行报名参加高考。
七、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报名审核, 确定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预计于2月2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网查询。
2.游泳、武术、乒乓球专项测试为全国统考,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按照执行。
八、录取原则
第一类,单独招生
(一)文化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3分以上(含93分)合格;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乒乓球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确定办法:
1.游泳项目考生进行一项考试,专项考试的成绩对应的分值为考生体育专项成绩。游泳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6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同小项按测试成绩(秒)排序择优。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6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2.乒乓球专项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3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按比赛胜率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3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3.武术项目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序,前3名予以拟录取,如有考生体育专项成绩相同,依次按实战能力成绩、专项技术成绩、专项素质成绩由高到底排序;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拳术成绩、器械成绩、正踢腿成绩、腾空飞脚成绩、立定跳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果拟录取的考生人数少于
3人,剩余名额将调配到其他项目。
(三)名额调配办法:未完成计划的项目,其招生计划余额调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调配原则按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如体育专项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四)如按照上述办法仍无法确定各项目拟录取名额,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
会议讨论决定。
(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六)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类,高考招生体育专项成绩合格、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规定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一)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合格;武术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合格;乒乓球项目专项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不合格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项目发展需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终以测试成绩按分项目计划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入选分数线及入选考生名单,具体入选名单及分数线在学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示。这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若各省有另外划定控制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考生须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拟录。
(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上,各项目排名前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线(若各省有另外划定控制线的,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65%以上且填报我校、专业服从调剂,经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拟录,这类考生拟录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这类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由高至低排序,若考生出现体育专项分数相等的情况,游泳项目的考生以同小项按测试成绩(秒)排序择优;乒乓球项目按比赛胜率由高到低排序;武术项目依次按实战能力成绩、专项技术成绩、专项素质成绩由高到底排序;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拳术成绩、器械成绩、正踢腿成绩、腾空飞脚成绩、立定跳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确定,具体名单在学校招生考试处网上公示,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办认定者,我校将不予拟录。
1.本简章发布后,有关程序或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
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招生网站的相关通知。
2.考生应诚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如有虚假,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并向有关主管单位通报,涉嫌法律问题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签订协议,明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
1.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22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
体育科学学院:020-39310263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
网址:http://zkc.***.cn3.监督电话:(020)85211097
传真:020—85213484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2022年1月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