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 1933 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高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和国家“一流 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佛山南海和汕尾 4 个校区。
学科水平整体提升。现有 20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 点, 3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8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85 个本科专业, 18 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科布局覆盖除军事学外的 12 个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 心理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 4 个学科获评 A 类学科,其中心理学获 评 A+。9 个学科进入 ESI 世界前 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 4 个学科进 入 ESI 世界前 5‰; 物理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获批 全国第三批重点马院。
人才引育成效显著。现有专任教师数 2577 人,其中副高 635 人,正高 674 人,拥 有国家级人才 223 名(含兼职,项目数)、省级人才 298 人(含兼职,项目数),院 士(含双聘和外籍) 12 人, 国家教育部重大人才项目 25 人(含兼职讲座教授) ,国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9 人,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9 人,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 人选 16 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 8 人,国家四青人才 33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2 人, 国家级教学团队 3 个,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33 人, 广东省重大人 才项目 51 人,广东省特支计划入选者 45 人。
立德树人成绩斐然。现有全日制本科生在校 26972 人,硕士研究生 9700 人,博士 研究生 1213 人, 博士后在站 275 人, 留学生 578 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8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19 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8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 程 76 门。近五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4 项。是全国唯一同时获 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50 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高校 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师范大学。 2016 年作为 5 所高校之一在全国思政工作会议上 介绍经验, 2019 年获评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科研创新基础扎实。拥有“绿色光电子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高能高安全性动力锂 离子电池电解液及隔膜材料与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 科重点研究基地心理应用研究中心”“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
究中心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 2 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105 个。成立“华南师范大学 (清远)科技创新研究院”和“肇庆市华师大光电产业研究院”,拥有一批具有独立 知识产权核心竞争技术的项目和产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整体实力以及重点项目和优 秀青年基金连续三年保持全国师范高校前三,近三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居 全国高校前 20 名。先后三届获得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一等奖。拥有殷墟甲骨文、战国出土文献、商周金文等绝学成果。
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师范生覆盖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全领域, 学前、小 学、 中学全学段,本硕博全层次,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和比例均居全国重点师范大学 前列,培养质量在全国师范院校中名列前茅。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 地”、“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教育部“国培计划”海外培训项目执行办公 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 践研修基地、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中小 学教师培训中心、华南师范大学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 才培养工程”项目执行办公室均落户我校。教育服务范围辐射全国,“国培计划”培 训教师数稳居全国高校前三甲,率先持续开展中美、中英、中芬等中小学校长双向交 流培训。服务广东教育综合改革,牵头推进“华南师大-普通中小学”协同发展联盟, 成立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联合会,共建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与多个地方政府签署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优质附校资源辐射省内 17 个地级市。是最早在香港澳门合作办学 的内地高校,被誉为澳门师资三大力量之一。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教师教育学院,携手 港澳成立湾区教师联合会, 组建“粤港澳大湾区 STEM 教育联盟”, 引领湾区教师教育 改革发展。
对外合作日益拓展。与 37 个国家和地区的 190 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 关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本科毕业生升研率和被世界一流大学硕士录取率屡创 新高。成立国际联合学院,与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南海区人民政府签署 四方协议共同打造国际合作示范区。加入 LHCb、BESIII 实验国际合作组, 与香港大学 合作共建“粤港量子物质联合实验室”,成功获批 4 个省部级高端智库平台。“一带 一路”学术交流机制常态化,举办多届东南亚论坛。与柬埔寨发展资源研究院合作申 报的澜沧湄公河合作专项基金获批通过。在柬埔寨、缅甸和印尼设立了 3 个海外研究 基地。设立马来西亚研究生教学点。在海外建立了 3 所孔子学院,其中 2 所获评“全 球先进孔子学院”,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及其教学点总数达 32 个。
立足新发展阶段,学校将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 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教师教育出特色、学科水平上台阶”办学思 路,积极打造人才队伍高地和科研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国际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全 面深化综合改革, 大力推进内涵发展, 加快“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 建设步伐。
二、 保送条件:
参照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相关规定, 操行良好、 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各学年总评成绩优良, 或在科技、体育、文艺、社会服务方面有 突出表现的学生,并由所在中学校长推荐。
三、 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考 生中学阶段学习成绩和报考材料,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须同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考试) ,具体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生专业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收专业 |
专业限制 |
学制 |
石牌校区 |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法学类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文科 |
4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法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3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哲学类 |
哲学 |
文理兼招 |
4 |
4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法学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5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法学类 |
社会工作 |
文理兼招 |
4 |
6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教育学(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7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小学教育(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8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学前教育(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9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特殊教育(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10 |
心理学院 |
理学类 |
心理学(师范) |
理科 |
4 |
11 |
心理学院 |
理学类 |
应用心理学 |
理科 |
4 |
12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教育学类 |
教育技术学(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13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教育学类 |
教育技术学 |
理科 |
4 |
14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文学类 |
新闻学 |
文理兼招 |
4 |
15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文学类 |
传播学 |
文理兼招 |
4 |
16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文学类 |
英语(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17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文学类 |
英语 |
文理兼招 |
4 |
18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文学类 |
翻译 |
文理兼招 |
4 |
19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文学类 |
日语 |
文理兼招 |
4 |
20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文学类 |
俄语 |
文理兼招 |
4 |
21 |
美术学院 |
艺术学类 |
美术学(师范) |
艺术(文科) |
4 |
22 |
美术学院 |
艺术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文科) |
4 |
23 |
美术学院 |
艺术学类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科) |
4 |
24 |
美术学院 |
艺术学类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文科) |
4 |
25 |
美术学院 |
艺术学类 |
产品设计 |
艺术(文科) |
4 |
26 |
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师范) |
文科 |
4 |
27 |
数学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理科 |
4 |
28 |
数学科学学院 |
经济学类 |
金融数学 |
理科 |
4 |
29 |
数学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4 |
30 |
数学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应用统计学 |
理科 |
4 |
31 |
地理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地理科学(师范) |
文理兼招 |
4 |
32 |
地理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理科 |
4 |
33 |
地理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文理兼招 |
4 |
34 |
地理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科 |
4 |
35 |
生命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生物科学(师范) |
理科 |
4 |
36 |
生命科学学院 |
理学类 |
生物技术 |
理科 |
4 |
37 |
生命科学学院 |
工学类 |
生物工程 |
理科 |
4 |
38 |
计算机学院 |
理学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理科 |
4 |
39 |
计算机学院 |
理学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4 |
40 |
计算机学院 |
工学类 |
网络工程 |
理科 |
4 |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收专业 |
专业限制 |
学制 |
大学城校区 |
|||||
1 |
旅游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2 |
旅游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酒店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3 |
旅游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4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法学类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文理兼招 |
4 |
5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6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7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管理科学 |
文理兼招 |
4 |
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文理兼招 |
4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 |
金融学 |
文理兼招 |
4 |
10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招 |
4 |
1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1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会计学 |
文理兼招 |
4 |
1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4 |
1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电子商务 |
文理兼招 |
4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管理学类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17 |
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 |
文理兼招 |
4 |
18 |
体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体育教育(师范) |
体育(理科) |
4 |
19 |
体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理科) |
4 |
20 |
体育科学学院 |
教育学类 |
运动训练 |
体育(理科) |
4 |
21 |
文学院 |
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文科 |
4 |
22 |
音乐学院 |
艺术学类 |
音乐学(师范) |
艺术(文科) |
4 |
23 |
音乐学院 |
艺术学类 |
音乐表演 |
艺术(文科) |
4 |
24 |
音乐学院 |
艺术学类 |
舞蹈学(师范) |
艺术(文科) |
4 |
25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理学类 |
物理学(师范) |
理科 |
4 |
26 |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
工学类 |
信息工程 |
理科 |
4 |
27 |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
工学类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 |
28 |
化学学院 |
理学类 |
化学(师范) |
理科 |
4 |
29 |
化学学院 |
工学类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理科 |
4 |
30 |
化学学院 |
理学类 |
材料化学 |
理科 |
4 |
31 |
环境学院 |
工学类 |
环境工程 |
理科 |
4 |
32 |
环境学院 |
理学类 |
环境科学 |
理科 |
4 |
序号 |
院系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收专业 |
专业限制 |
学制 |
南海校区 |
|||||
1 |
软件学院 |
工学类 |
软件工程 |
理科 |
4 |
2 |
国际商学院 |
管理学类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3 |
城市文化学院 |
管理学类 |
文化产业管理 |
文理兼招 |
4 |
4 |
城市文化学院 |
管理学类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兼招 |
4 |
5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工学类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4 |
6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工学类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科 |
4 |
7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工学类 |
通信工程 |
理科 |
4 |
8 |
人工智能学院 |
工学类 |
人工智能 |
理科 |
4 |
专业介绍可登录我校招生网址 http://zsb.***.cn 详细了解。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
2022 年我校计划招收澳门保送生 55 名 (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原则 上每个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 5 名, 录取时, 学校将视各专业的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 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 相关要求:
对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 我校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 取通知书,考生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来校报到。
新生入学后, 学校以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 对新生统一进行身体健康状 态检查, 对经检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 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 办理。
学生入学 3 个月内, 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 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 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 移交 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1、本校收费标准统一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高校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规定执
行。
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 6060 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 6850 元/生·学 年;软件工程专业 8000 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 10000 元/生·学年。
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800-1600 元/生·学年 (不含水电 费) 。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 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奖助学金制度: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港澳及 华侨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毕业生荣誉奖学金、学生创新奖、 学年奖学金、 学年助学金、各类社会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 同时, 学校还设 有校内固定岗位、校外家教、市场兼职等勤工助学岗位。此外,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 着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需求, 实施“青云计划”“鸿浩行”“自强社” 等发展资助项目。
3、华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授权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下称“推免生”) 资格的高校之一。推免生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择优选拔, 按 学业成绩 (课程考试原始成绩) 、奖励加分两部分综合计分,以学业成绩占 80%, 奖励 加分占 20%,计入综合得分。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 专利类、其他类, 个别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可不受综合排名限 制,纳入“学术专长计划”进行选拔。 2021 年我校获教育部推免总名额为 527 名。
4、我校自 2000 年开始实施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目前已与美国圣路易斯大 学、美国威廉杰瑟普大学、 英国阿伯丁大学、 英国伯明翰大学、英国兰卡斯特大学、 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女王大学、瑞士苏黎世师范大学、荷兰特文特大学、 荷兰格罗宁根大学、 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法国尼斯大学、法国图尔大学、西班牙哈 恩大学、 比利时根特大学、 比利时法语鲁汶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彼得大帝国立技术 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新西兰奥克兰 大学、新加波南洋理工大学、 新加坡国立大学、 日本兵库教育大学、韩国汉阳大学以 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等 110 多所院校和机构开展了 130 多个学生交流学习(含双 学位和非学位项目)和实习项目。
5、学生在校期间, 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寒暑假期间可自费离境探亲访 友。
6、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执行;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
招生考试处。
八、查询方式
校址: 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
电话: 86-20-85211098 86-20-85211097
传真: 86-20-85213484
邮箱: zsb02@***.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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