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普通高校招生对口专业考试(简称对口专业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职单招考试
(一)考试时间。
5月4日。
(二)考试内容。保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不变,仍分为十个考试类,实行按类联合考试招生。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防控风险,对高职单招考试的题型结构、考试时长进行调整,各科目的分值不变,总分不变。其中,笔试类考试全部实行客观题题型,机读卡作答模式进行;面试类等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部分,由牵头院校研究确定采取笔试方式或者线上考试、提交作品等形式。
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采取合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须参加考试,成绩折算替代或参加考试的情况以前期“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为准。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合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报考考生均须参加考试,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不再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前期报考时选择使用相应科目学考成绩折算的考生需参加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采取合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职业技能考试仍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采取合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已完成对口专业考试的可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职业技能成绩,受疫情因素影响尚未举行的对口专业考试不再进行折算替代,考生须参加考试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成绩折算替代或参加考试的情况以前期“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为准。
(三)考试实施。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发布及成绩复核等工作仍由各牵头院校负责。考生在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含定州市)参加考试,不再跨市流动。其中,辛集市考生到石家庄市参加考试,华北石油管理局考生到沧州市参加考试。各考试类均应在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设置考点。考点设在高职院校,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确定考点。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备案。高职单招录取仍由各牵头院校组织实施。志愿填报及录取方式保持不变。录取工作于5月中旬前完成,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已被单招录取备案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对口专业考试
对于受疫情影响推迟举行的建筑类、财经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旅游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等7类对口专业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由现场实操调整为笔试,与专业理论考试部分合并为一张卷,与高考同期进行。命题、制卷、评卷、成绩发布等工作仍由各承办院校负责,考试工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按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高职单招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要求,指导监督单招院校做好考试工作。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要提商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命题、制卷、组考、评卷、录取等工作职责,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系统梳理风险隐患,严密制定本类考试工作方案,细化各种防控措施。各单招院校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统筹研究、协调部署。各市要确定一-所单招院校,具体负责本市试卷管理、协调联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