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22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通知

  2022年04月06日18:54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各服务基层的毕业生: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0〕9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结合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申请对象

1.2009-2019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我校全日制毕业生。

2.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我校全日制毕业生(仅限在五类基层服务项目服务年限满5年且在校期间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

五类基层服务项目分别为: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3)三支一扶计划;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5)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注:2005年以前(含2005年)毕业生参加基层就业(服务)不能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二)申请条件

1.2009-2019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年限满3年或以上;

(2)若为贷款毕业生,没有逾期还款记录;

2.2022年申请下基层就业(服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22年9月30日以前。

(三)补偿代偿标准

1.补偿代偿标准:今年学费补偿代偿标准继续执行以下标准: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2.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人员不属于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范围: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2)毕业时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超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2年及以上的,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

(3)各市(州)、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见附件1);

(4)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以及贵安新区和县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新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直管单位就业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

(5)工作单位为私营企业。

二、组织申请及提交材料

各学院要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要做好补偿代偿材料初审工作,财务处要认真审核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享受了减免学费的应据实扣除)。

(一)材料清单

1.贵州省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附件2);

2.贵州省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附件3);

3.基层服务单位分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考核单位红色公章确认,考核表至少是满3个完整年度的。(原件有几个红色公章,复印件就要盖相应的几个红色公章。对转岗且符合代偿资格的毕业生,由第一次接收单位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服务期必须连续、中间不得有间隔期);

4.单位聘任合同书及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人事部门红色公章确认。如果是五大项目的,请提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协议、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协议、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协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协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人事部门红色公章确认。(原件有几个红色公章,复印件就要盖相应的几个红色公章);

5.申请人本人开户的工商银行卡(正常使用的一类卡)复印件,需手写注明户名、开户银行全称以及完整的工商银行卡号;

6.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贷款代偿的,需另提供原在校期间学生本人与银行贷款的所有协议书复印件(已还清贷款的同学提供还款凭证即可);

8.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真实承诺书。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1.纸质版材料:请将申请材料按“材料清单”所述顺序整理好后寄送到学校。

寄送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收件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51-85900826。

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不得使用其他寄送方式,不得使用邮费到付,否则因邮件没有收到的,后果自负。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月30日,以寄出时间的邮戳为准,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2.电子版材料:材料核实准确后发送附件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申请明细表》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guizhizizhu@***。电子邮件发送主题和电子版材料均请命名为:“XXX(姓名)-下基层-XX月XX日提交”。

三、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开展政策宣传,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将此通知告知学生,使下基层就业学生及时知晓政策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二)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送申报材料;

(三)如在校期间已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批准及代偿资金下达前,应遵照合同规定归还个人贷款本息(建议提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及利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四、温馨提示

(一)初审后,学校将对初审合格名单在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名单上报至贵州省教育厅;最终审核通过名单由贵州省教育厅确定。

(二)咨询电话:0851-85900826。

(三)咨询QQ群:。

请入群同学按照“毕业年份+专业+姓名”实名入群,否则不予通过。

(四)对于往年已申报成功且在教育厅公示名单之中的下基层毕业生不得重复申报。对于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实通报当地所在组织部门。

(五)各位同学不得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

附件:

1.贵州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代偿评审各地街道办、社区、城关镇范围汇总表

2.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

4.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明细表

5.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真实承诺书

2022年4月4日


原标题:2022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通知


学费
手机版:2022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通知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