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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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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广州大学

    2.学校国标代码:11078

    3.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邮政编码:510006

    桂花岗校区: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邮政编码:510405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类型:全日制

    7.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8.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二、学校简介

    广州大学是以“广州”命名的综合性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于2000 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学校以“德才兼备、家国情怀、视野开阔、爱体育、懂艺术、能力发展性强”为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建设具有学科、城市区域和国际化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国内外影响力快速提升,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位列主榜第91名,连续三年进入软科最好大学排名中国内地高校百强行列;居U.S.News2022世界大学排名第619位、中国内地高校第57位;居2022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第601-800位、中国大陆高校第35-49位。

    学校招生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综合性大学优势尽显。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一般社会科学)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计算机科学和工程学进入ESI全球前5‰。土木工程学科在U.S.News2021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位列73位。2021年,29个学科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榜单排名前50%,其中11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学校现有31个国家级、43个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团队、优质的教学资源,采取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应用人才两类培养模式以及汉语教学,设有完善的奖助政策,学生可参评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就业竞争力与职业发展后劲,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用人单位总体满意度达98.7%。毕业生主要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安排和志愿填报等要求,考生可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cn/)查知相关内容。

    四、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本校的录取原则,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

    2.普通类(理工类、文史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理工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

    3.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艺术类考生,在投档规则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校考成绩仍相同时,文科生按照普通高考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成绩依次排序,理科生按照普通高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依次排序。综合排位分的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60%+艺术术科校考成绩×2.5×40%。

    五、招生专业计划

    • 序号

      学院名称

      学科门类

      招收专业

      专业限制

      学制

      (年)

      学费标准

      备注

      1

      经济与统计学院

      经济学

      金融学

      文理兼收

      4

      ?6,060

      2

      法学院

      法学

      法学

      文理兼收

      4

      ?6,060

      3

      教育学院(师范学院)

      理学

      应用心理学

      文理兼收

      4

      ?6,850

      不招色盲色弱

      4

      人文学院

      文学

      汉语言文学

      文科

      4

      ?6,060

      5

      外国语学院

      文学

      英语

      文理兼收

      4

      ?6,850

      6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文学

      网络与新媒体

      文理兼收

      4

      ?6,060

      7

      管理学院

      (旅游学院/中法旅游学院)

      管理学

      工商管理

      文理兼收

      4

      ?6,060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8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4

      ?6,850

      9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理学

      物理学

      理科

      4

      ?6,850

      10

      化学化工学院

      理学

      化学

      理科

      4

      ?6,850

      不招色盲色弱

      11

      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

      理学

      地理科学

      理科

      4

      ?6,850

      不招色盲

      12

      生命科学学院

      工学

      生物制药

      理科

      4

      ?6,850

      不招色盲色弱

      13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学

      机器人工程

      理科

      4

      ?6,850

      14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工学

      物联网工程

      理科

      4

      ?6,850

      15

      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4

      ?6,850

      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16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工学

      建筑学

      理科

      5

      ?6,850

      不招色盲色弱

      17

      土木工程学院

      工学

      土木类

      理科

      4

      ?6,850

      大类招生,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经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专业评估认证

      1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学

      环境工程

      理科

      4

      ?6,850

      不招色盲色弱,经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

      19

      新闻与传播学院

      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

      术(粤语/普语)

      文理兼收

      4

      ?10,000

      需参加校考

    招生计划:理工类4人、文史类7人、艺术类6人。

    六、收费

    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若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住宿费为人民币1000元,需缴纳的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七、入学与体检

    考生持加盖广州大学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八、奖学金设置

    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可以参评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

    港澳台及华侨在校生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2月10日前评审完毕。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或科研院所提出申请,提交《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1.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台湾学生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奖励标准

    本科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本校港澳台侨奖学金资助率达到20%。

    (二)学校奖学金

    我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人才培养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奖学金。奖学金于每年九月份开始

    受理申请,由学院成立评奖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1.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2)专业思想牢固,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的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2.奖励标准

    (1)一等奖学金

    评选名额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具体申报资格为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8%,奖金金额2500元。

    (2)二等奖学金

    评选名额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8%,具体申报资格为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20%,奖金金额 1800元。

    (3)三等奖学金

    评选名额比例为学院参评人数的12%,具体申报资格为综合测评总分

    排名居本班级前40%,奖金金额 1000元。

    注:1.港澳台侨奖学金评定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2.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由学生处或教务处负责解释;

    3.上级部门将根据当年度情况,适时调整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准;

    4.以上奖学金申请办法以学校当年度公布信息为准。

    九、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进行管理。

    十、查询方式

    所在单位:广州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86)20-39366232

    电邮:zhaosb@***.cn

    传真:(+86)20-39366069

    网址:http://zsjy.***.cn

    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广大招生

    广州大学2021年3月


原标题:2022年广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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